项目单位办理项目备案的操作流程
时间:2017-10-12 09:05 浏览量:

1. 用户注册登录。项目单位通过互联网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www.fjbs.gov.cn)注册法人用户账户后,进入在线平台,并用注册的法人用户账号登录在线平台,登录后选择“备案类申报”进入备案系统。

2. 选择项目属地。除国家或省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备案机关备案。项目单位按照属地原则选择备案项目所属地,涉及跨市、县(区)建设的项目,选择共同上一级行政区域进行备案。

3. 选择备案机关。备案机关为投资主管部门,包括各级发改部门、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具有投资项目管理职能的经信部门。项目单位在列明的事项目录中选择备案机关对应的事项名称进行备案,其中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发改部门或经信部门作为备案机关进行备案。

4. 登记备案信息。选择好具体备案机关后,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准确地填写备案项目的基本信息(格式详见附件1),并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确认无误后提交备案信息表。对备案信息不完整的,项目单位应根据备案机关的提醒及时补充相关信息,完备后再次提交备案信息表。

5. 获取备案证明。通过备案的项目,项目单位应根据需要登录备案系统自行打印或要求备案机关出具备案证明。同时,备案系统将自动生成项目代码,项目单位凭项目代码办理项目开工建设前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6. 变更项目信息。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即注销项目信息)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项目单位登录备案系统后,进入“我的项目”选择“备案项目”栏的“项目变更”或“项目注销”,修改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7. 实时查看动态。提交备案信息或变更、注销信息后,项目单位将会收到备案系统的信息告知,项目单位同时可在备案系统中实时查看项目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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