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说明
时间:2018-02-08 10:55 浏览量:

 

2018年度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录

 

2018年度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度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年度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和全市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保持持续较快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重点项目前期费用;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审核、转报以及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管理与协调;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拟订创意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规划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参与全市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与监测以及全市国际收支平衡工作;参与全市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按规定承担审批、审核、转报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根据国内外两个市场与我市有关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调整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内供求的总量与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部分重要商品、战略物资的储备;参与研究价格政策。

(九)研究提出全市资本市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全市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协调解决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企业直接融资。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医疗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对策;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二)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市重点项目实施和考核,协调解决市重点项目的有关问题。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划方案,研究起草我市电子政务规划及技术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初步审核各县(市、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技术方案;参与有关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技术论证和竣工验收;承办市政务信息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的规划、建设和分配网络地址等资源;参与有关部门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安全体系及政务网络的整合工作;参与协调处理网络的重大安全工作。承担市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市政务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资源共享;承担市政府信息网门户网站和市电子政务外网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市政务信息网视频系统及省应急视频会议系统托管设备等的公共技术支持;开展本市电子政务信息化的培训、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十六)参与制定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性文件和实施意见,供市委、市政府决策。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工作。承担我市重要产业项目的协调、跟踪、建设的具体性工作。参与我市产业基地规划、建设推进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履行《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11号)职责,承担研究泉州地区铁路建设发展规划和项目实施,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协助主管部门抓好地方铁路建设发展规划的落实工作;承担铁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铁路建设及改造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初审、工可评估等;负责铁路项目建设中协调、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与国家铁路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做好与辖区外行政区域铁路路网的衔接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包括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6个: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

48

48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

事业

15

14

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事业

29

25

泉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事业

7

6

泉州市产业管理服务中心

事业

10

10

泉州市采购中心

事业

8

8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事业

24

2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三年赶超计划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年。全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融入新福建建设大局,突出“转型攻坚、聚力跨越”工作主线,把高质量发展与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强化压实责任,开展“项目攻坚2018”和“大干40天,比拼开门红”活动,强化正向激励,强化工作抓手,全力推进产业升级、城市建设、改革开放、民生补短,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打造“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

(一)着力推动重大任务和重大政策实施

1.谋划落实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总量赶超战略是未来三年我市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全市发改系统务必高度重视,在2018年初做好谋划、招商、投资等工作,2020年实现全面收获。一是做好总体谋划。围绕总量赶超目标任务,建立赶超台帐,研究提出总量赶超三年行动计划。下阶段市委、市政府将下发对各县(市、区)2018-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的考核方案,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应将市里下达的目标作为底线,做好指标支撑分解等工作,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任务。二是策划生成百大项目。结合产业发展方向,谋划生成百大项目,着力提升产业投资比重、用大企业、大产业、大项目为发展提供新动能。以项目应在2020年上半年之前实现投产为目标,全力推动前期突破、在建提速、按时落地投产。三是全力推进“1234”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以到2020年,传统、重化、高新三大产业成形成势,服务业占GDP比重超40%为目标,按路线图推进产业转型,把高质量发展与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起来,以现代经济体系支撑总量大盘。

2.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一是围绕年度目标,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加强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调控政策走向的分析研判,密切跟踪监测全市经济运行情况,重点监测宏观环境变化、主要指标变动、重点项目推进、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二是针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及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变化情况,加大对关键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跟踪分析力度,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对策措施。三是进一步完善落实主要经济指标运行调度机制,加强指标预调度和经济运行预分析,及时沟通衔接、协调调度。四是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逐月通报。

3.持续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一是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加快推进《纲要》重大项目实施,总结“十三五”以来发展成绩、经验亮点、主要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二是启动编制我市空间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

4.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一是按照国家发改委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要求,协调各县(市、区)做好项目储备,加快前期工作,完备相关手续,力争收到项目申报通知后能够迅速筛选上报,争取更多项目获上级资金支持。二是密切跟踪衔接2018年中央、省级投资投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和政府统筹贷款等资金。三是积极向国家和省上争取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对我市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力争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城际铁路R1线、秀涂港口铁路专用线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

(二)着力实施项目攻坚扩大有效投资

1.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启动百大项目攻坚,抓紧梳理2018-2020年赶超计划项目库,狠抓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2020年前能投产的重特大项目。二是组织开展“项目攻坚2018” 和“大干40天,比拼开门红” 。2018年安排重点项目575个,总投资1127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66亿元,其中在建项目423个、总投资8558亿元,预备项目152个、总投资2718亿元。持续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倒逼、晒项目等工作制度,逐级分解任务,层层传递压力,抓紧抓好计划开工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协调推动计划竣工投产项目如期产出效益。三是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兴泉铁路、福厦客专项目建设,继续推进东海通道、城市轨道交通、城际铁路R1线、秀涂港口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东海通道、白濑水利枢纽等一批重大项目年内开工建设。

2.致力抓好“五个一批”项目。进一步抓好合同签约、开工、投产三个重要环节,促进项目落地。一是强化招商促签约。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招商工作机制,强化专业招商队伍建设,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缺失环节,推动从“项目招商”向“园区招商”转变;建立重大招商项目全过程提速机制,重点抓好以晋华项目为龙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以泉州“芯谷”为载体的化合物半导体产业链、石墨烯产业链、智能装备产业链、精细化工产业链等重大产业链招商选资。二是强化前期促开工。前期项目要配强工作班子,制定推进计划,保障经费投入,抓紧突破关键环节和制约因素;计划开工项目要做深做细前期工作,推行平行作业,交叉推进,抓紧落实开工条件;各要素保障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支持,在盘活存量指标、清理闲置指标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项目用地、用林、用海、环境容量、建筑材料、火工油品等主要指标得到保障。三是强化协调促投产。继续实施重大项目督查和协调调度机制,完善市县两级领导挂钩服务重点项目制度,按照“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要求,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3.持续实施补短板投资工程包。一是策划推出新的工程包。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要求,针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存在的不足,进一步策划生成项目,组织实施一批契合国家和省投向、投资周期短、见效快的补短板工程包。二是充分发挥工程包捆绑实施的规模效应和政策效应,创新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和扩大短板领域投资。三是抓好我委牵头推进的工程包任务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4.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一是健全吸引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在停车场、充电桩等民营资本积极性较高领域,加快研究策划一批有吸引力的项目供民间资本选择。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出台更具实质性的政策措施,切实用好用活民间资本。

(三)着力培育新动能提高供给体系质量

1.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牵头跟踪推动17个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图实施,加强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以智能化改造、供应链整合等方式提升优势产业。二是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战略并购,通过技术升级、主业扩张、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壮大,保持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在国内的行业地位。三是推动快速增长的中型企业做精做细,向细分行业龙头发展。四是引导小微企业进行专业化、差异化经营,与大中型企业建立良性协作配套关系。

2.加快推动重化产业延伸拓展。一是进一步发挥联合石化、中化两大龙头的带动效应,延伸石化深加工产业链,全力推进中化乙烯等重大石化项目建设;协调福建天佑重油深加工等项目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二是推进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建设,在完成园区安全控制区规划编制工作基础上,优化湄洲湾石化基地规划边界与范围,完善湄洲湾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争取获得省政府批复,指导两个石化园区加快发展。三是推进中化专属园区开发建设,协调专项规划与湄洲湾石化基地总体规划的衔接,跟踪推进中化第二套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尽快纳入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划文件。

3.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一是制定我市电子信息产业三年行动方案。梳理电子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充实三年行动方案项目库,支撑电子信息产业稳步发展。二是加紧泉州半导体高新区项目建设。确保晋华一期项目如期投产,矽品、美国空气化工等项目同步配套投产;争取三安系列投资项目年内投产,多个化合物半导体核心项目签约落地。三是培育石墨烯产业。编制完成我市石墨烯产业路线图,重点推动发展石墨烯材料提炼、防水杀菌材料、石墨烯纤维材料等,加快石墨烯应用产业化、规模化步伐。四是充分发挥6·18平台作用,积极策划举办“专、精、特”的重点项目技术成果对接活动,推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的前沿技术、资本要素和项目对接。

4.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一是持续推进“第三产业提升年”活动。实施服务业百大项目建设,力争104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72亿元。加快策划生成一批现代服务业领域招商项目。二是稳步推进制造业主辅分离。抓紧制定出台扶持主辅分离配套政策,推动试点示范带动,培育2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5家制造业主辅分离试点企业。三是深入推进第三产业工作着力点专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工作着力点及责任单位,逐项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力求“当年初显成效、三年大见成效”。四是大力推进产业载体建设。继续评选市级、筛选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推动16家市级以上服务业集聚区提升集聚效应,引导服务业“四上企业”进驻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建设培育东海跨境电商集聚区、泉州软件园等重点载体。五是加快推进服务业品牌、龙头培育工作。评选2018泉州服务业企业100强和服务业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建立服务业重点企业挂钩联系机制,制定服务业品牌、龙头扶持政策。六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新兴业态。推动大物流、大旅游、大金融、大健康等重点领域和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兴业态加快发展。

5.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互联网示范企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发展田园综合体。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一批防灾减灾投资项目实施,谋划储备一批前期工作成熟、建设条件落实的农业项目,抓住国家增加农业农村投入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三是全力推进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密切跟踪国家发改委审批进程,争取项目可研尽快获批。

6.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一是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在军转民、民参军、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军民融合公共平台建设等方面谋划生成一批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军民融合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二是鼓励和引导优势民营企业办理军工领域相关资质,参与军品研发生产,拓展更大发展空间。三是继续加强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建设,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经济动员中心。做好全省经济动员中心建设现场会的承办工作。

(四)着力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1.持续推进经济社会事业体制改革。一是深化拓展民营经济综改,统筹推进经济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研究制定2018年工作要点,督促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二是制定出台我市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车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做好司勤人员安置、车辆编制核定、取消车辆处置等各项工作。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做好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批材料的瘦身工作,对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各类审查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二是完善综合评价管理制度,建立中介组织信息数据库、行业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加大惩罚力度,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健全重点项目台账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项目专窗服务,强化项目前期咨询指导,及时解决项目报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开展公立医院章程试点,实施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完善医院治理体系,提升现代医院管理能力。二是开展组建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改革试点,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等紧密型医联体模式建设,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三是全面深化基层综合医改,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覆盖,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四是协调完善医保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药、价、保”联动优势。五是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抓好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

4.持续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健全交易规则体系,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完善交易目录管理办法,做好目录增项扩容工作。二是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全市各分中心体系化,为各种交易活动提供高效规范服务。三是深化全程式电子化招投标改革,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推行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实现市场主体“最多跑一趟”,争取“一趟不用跑”。

5.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规划建设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应用平台,部署市县两级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和应用通道。二是加强政务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加强信用信息产品在重点政务领域的应用。三是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在日常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分类监管机制。四是积极创建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信用建设创新示范工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五)着力推进海丝先行区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

1.推动海丝先行区建设。一是做好与国家“一带一路”办等机构衔接工作,争取更多泉州项目纳入国家“一带一路”项目库。加强动态研究,积极向上争取相关政策、资金等支持,力求在先行平台建设、体制机制方面有所突破。二是深入实施海丝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和发展规划,围绕海丝重要门户城市建设、国际产能合作、华人华侨民心相通等重点工作,做好2018年工作要点编制和项目梳理,加以推动落实。三是配合相关部门推动中国海丝博物馆、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南洋华裔族群寻根谒祖综合服务平台、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等海丝重要项目(事项)建设。

2.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持续做好晋江、石狮、德化和南安沿海三镇等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动水头、金井等22个镇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全年力争完成投资350亿元以上。二是协调推进6个纳入省级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创建步伐,推动全年完成项目投资100亿元以上;开展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加大对洛江区虹山乡等39 个列入市级预备考察名单的小镇的扶持创建力度。

3.推进区域合作。推动厦漳泉同城化工作,做好南翼新城、泉州芯谷与厦门翔安等接壤区的规划对接,做好空间布局、基础设施衔接和产业辐射等方面的跨界合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厦漳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同城化相关工作。

(六)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1.扎实推进社会领域补短板工程。一是推动民生“四大领域”补短板工作。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实施“舒心、暖心、贴心、安心”工程,进一步补齐教育事业、卫生与健康事业、养老服务和民生基础设施短板。二是推进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建设。抓紧实施泉州七中江南校区、泉州市妇产医院、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等一批重点社会事业项目的建设,加快推进泉州市区正骨医院北峰院区、中国足球(惠安)青少年训练基地等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完善社会事业领域相关政策。牵头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规划、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2.打好脱贫攻坚战。抓好异地扶贫搬迁,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促进贫困户尽快搬迁入住,督促做好“拆旧复垦”“后续脱贫”等相关工作。推进以工代赈,继续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支持,抓紧抓好项目建设。

(七)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一是出台2018年试验区工作要点,深入推进24项省级试点和23项泉州特色改革任务,力争泉州市制造业转型升级与生态文明建设正向互动经验获得上级推广。二是全面启动市级空间规划,争取上半年完成规划文本编制。

2.全面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建设。在做好我市第一批112家重点排放企业的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基础上,对碳排放权市场进一步扩容,将电力、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陶瓷等9个工业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排放单位纳入管理。

3.协同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配合做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

4.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出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启动对各县(市、区)考核工作。

(八)加强发展改革干部队伍建设

1.持续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领导。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坚强保障,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韧劲,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教育,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学做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逐级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三是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把住第一道关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动真碰硬,坚决抓好执纪审查和追责问责,切实保持高压和震慑。四是继续加强源头预防。把廉政要求融进发改工作业务,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简政放权,促进公开透明,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有效防范廉政风险问题的发生。五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抓细抓常,从严从实推进作风建设,紧盯老问题、严防新动向。要积极改进机关作风、弘扬优良作风、抓好移风易俗,树立发改部门良好形象。

3.加强法治机关建设。一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素质。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市场竞争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三是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实地办案、听证审理制度,健全案件反馈和执行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四是加强项目稽察工作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党章、“两准则四条例”等党纪党规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将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贯穿其中,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四个意识”。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选拔使用“四个意识”强、坚决贯彻落实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三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检查,坚持既要严管、也要厚爱,既有激励、也有约束,努力营造干部踏实做事、组织关爱干部的良好氛围。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泉州市发改委部门收入预算为15560.8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500.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60.5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7.31万元,结转资金3392.9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560.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7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88万元,公用支出364.12万元,项目支出1349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160.54万元,比上年增加1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401行政运行751.98万元,2010450事业运行1509.56万元、2010150事业运行32.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基本运行费用支出、咨询、评估等相关费用支出;

(二)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6.28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政府经济顾问组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费用、海峡成果交易会费用等;

(三)2101102事业医疗39.78万元、2101101行政医疗51.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保金、工伤生育险等支出。

(四)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9.55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7.5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8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初设、概算审核等项目支出。

(六)2150899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与管理支出7050万元,主要用于晋江机场航班补贴、12345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经费支出、产业转型引导资金等。

(七)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320.73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7.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93.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6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4.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1.16%,主要原因是:接待数量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9.1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9.1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4.35%,主要原因是:车辆费用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7.82万元,比上年度年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7.2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2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8年度收支预算表

2.2018年度收入预算表

3.2018年度支出预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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