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我市举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政策(发改部分)解读交流会——今年将再出政策促审批提质增效
来源 :泉州晚报 时间:2019-06-11 16:58 浏览量:

  项目攻坚,前期审批至关重要。6月10日,“刺桐新声——政策面对面”政策解读宣讲活动迎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政策(发改部分)解读交流专场。

  本次交流会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发改委联合举办,主讲嘉宾市发改委审批科科长连景忠现场为参会人员带来了丰盛的政策大餐。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前期报批的分管领导、经办人,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接件人员,以及城建集团、文旅集团、金控集团、交发集团、水务集团工程建设相关人员到场聆听、交流。

  经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投资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我国首部规范政府投资的条例有哪些要点?连景忠依据条例内文,展开讲解。在他看来,“条例的出台,对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具有十分重大意义。”这一政策的出台,可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

  在此基础上,连景忠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要求。据其透露,为进一步深化并联审批机制,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提速提效。当前,市发改委正在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有望于近期出台。届时,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有望再进一步提质增效,按照“一家牵头、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一份指南”的审批模式,限定时间完成审批,做到“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

  “这次交流会把新审批流程做了详细梳理,有助于我们项目建设单位将前期工作做得更准确、更规范。”泉州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善权感到获益匪浅,希望这类政策宣讲交流活动多多益善。

  

  政策链接——

  《政府投资条例》摘选(即将于2019年7月1日施行)

  ●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 改建、技术改造等。

  ●《条例》体现投资方向和资金安排上的导向性。一是投向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二是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

  ●《条例》体现地方债务风险防控的严要求。一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二是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三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超越审批权限审批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予以批准、未按照规定核定或者调整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履行政府投资管理职责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形等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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