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开展2021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动员培训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贯会议
来源 :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1-04-27 16:30 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质量大清查和省、市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回头看”成果,持续强化政策性粮油库存管理,进一步消除粮食库存风险隐患,4月27日泉州市发改委召开2021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动员培训暨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会议会议由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卢荣奎主持,副主任郑华江做动员讲话。

郑华江强调,粮油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事关社会民生稳定,摸清粮食库存家底,能够更好地服务粮食宏观调控,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检查工作,聚焦自身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真抓实干,做到不走过场、不回避矛盾;要抓紧抓实重点环节,明确职责分工并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做好各项迎检工作;要切实履职尽责,对照《条例》开展检查,建立问题清单,督促企业立查立改、限期整改,确保上级部署和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借助此次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做到细化优化管理、完善制度规定、提升粮食企业管理水平规范承储企业管理,共同筑牢“防风险、堵漏洞”的粮食安全防线

郑华江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做法经验基础上,将粮食流通管理中成熟的政策制度法治化,粮食流通现代治理的体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粮食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中央确定的加快完善粮食安全法律制度的重要成果,更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粮食流通改革发展重要的引领要广泛开展培训和宣贯普及工作,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确保把宣传工作贯穿到粮食流通管理和执法工作全过程要依据《条例》进一步发挥职能,加大粮食流通执法检查力度,把执法检查落实到粮食购、销、储、运、加各个环节,加强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管,有效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全市粮食安全。

会上,泉州市发改委粮储科科长李永红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介绍监督检查科科长刘君就粮油库存检查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全市各县(市、区)发改部门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业务科(股)室负责人;各县级中心粮库或粮食购销公司负责人;市粮油储运中心和市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等40多人参加本次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