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举办“双公示”培训会 推动信用数据质效提升
来源 :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3-06-19 10:07 浏览量:

  为提高泉州市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双公示”数据报送质量,更好地完成2023年省对市营商环境监测中的“双公示”评估,支撑信用示范城市建设和城市信用监测提升相关工作任务,近日,泉州市发改委(信用办)组织全市各部门召开“双公示”工作培训会(“双公示”,是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出决定后上网公示的制度)。会议采取“主会场+视频分会场”形式,市县两级部门共4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发改委通报了第一季度省“双公示”第三方评估我市情况,并对新上线的“双公示”报送系统及最新调整的“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修复新规进行讲解和培训。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双公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由专人负责管理数据目录梳理、数据填报、错误数据更正修复等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要求,于7个工作日内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并及时归集至“信用中国”网站。同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双公示”数据归集公示标准,提升单位自身的信息报送质量,避免出现错报、漏报、瞒报情况,确保单位自身的“双公示”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三率”均达到100%。

  长期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对“双公示”数据归集报送的有关要求,强力推进各级各部门(单位)“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一是构建“市领导带头抓、信用主管部门逐项抓、职能部门系统内部抓”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做到职责清晰和工作任务明确。二是优化数据报送和审核信息化手段,连接市信用平台与省信用平台,建立数据报送合规校验机制,并上线短信提醒功能,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及时将错误数据发送至部门联系人进行修改更正,不断提高信用信息质量管理水平。

  加强业务人员定期培训和辅导,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单独咨询、线上微信群沟通等方式,引导各部门数据报送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数据采集和数据上报,避免错报、漏报现象反复发生。

  建立通报和考核机制,通过月度发文通报、开会集中通报、部门一把手“点对点”通报、将“双公示”数据报送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等方式,不断强化各信源单位对数据报送工作重视程度。

  截至目前,泉州市信用平台已累计归集“双公示”数据168.6万余条。下一阶段,泉州市发改委将定期开展人员业务培训,从数据标准分析、填报规则解读等方面,不断地指导和跟踪,实现“双公示”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提高信用数据的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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