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修复事前告知和事后提醒
来源 :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3-09-17 10:02 浏览量:

  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以来,泉州市面向各行业领域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新规,通过事前告知提醒、事后短信提醒修复、部门联动培训辅导等形式,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告知和联动帮扶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截至目前,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共指导帮扶企业完成失信信息信用修复17245条。

  一是事前主动提醒信用修复。优化《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增加信用修复告知提醒附联内容,入驻在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上的部门,在向企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即向行政处罚相对人提前告知了信用修复事项,引导和鼓励他们及时纠正自身失信行为,依法合规及时修复信用。

  二是事后强化失信公示到期可修复。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模块,定期对全市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进行监测,公示到期后自动触发短信提醒功能,批量发送修复提示信息给相应企业,及时前往“信用中国”网站开展修复。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市发改委(市信用办)联动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13个区县巡回举办“营商环境进园区”信用修复培训活动;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积极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建立信用修复“修复提醒—帮扶指导”工作闭环。

  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是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服务满意度和获得感。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提醒和宣传力度,持续营造包容审慎监管和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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