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2-03-09 10:41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9]29号)、《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泉治市办[2018]6号)的有关要求,我委制定2022年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现予以公布。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

  

2022年度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

 

    

内容单位

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重点普法对象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粮食流通条例》

执法(服务、管理)对象、社会公众和机关内部工作人员

 

 

 

2022年度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法计划

任务单位

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线上或线下

旁听庭审活动

法治宣传阵地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民法典》、《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系列法律,全年组织四次学法活动。

 

召开应急成品粮油企业管理业务培训会,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的政策进行解读;举办2022泉州“营商环境进园区”活动,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系列政策推介。

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宣传《政府投资条例》、《招标投标法》、《宪法》等;在执法工作中宣传《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

 联合晋江市政府、泉州晚报社联合开展2022泉州“营商环境进园区”活动,开展营商环境政策宣讲。

根据司法局安排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线上或线下旁听庭审每年不少于1次,市管领导干部旁听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微信公众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