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2-06-07 13:28 浏览量: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粮行政管理部门、市粮油储运中心、泉州城建集团

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泉发改〔2022109)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查任务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2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全市共扦样8家储备粮承储企业20份样品,代表数量44295.9吨。其中,稻谷11份,代表数量30264.0吨;小麦4份,代表数量14007.8吨;大米3份,代表数量19.8吨;小麦粉2份,代表数量4.3吨。

二、检验项目与判定依据

(一)粮油质量检验项目与判定

稻谷: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水分、黄粒米、色泽气味。

小麦:容重、不完善粒、杂质总量、水分、色泽气味。

大米:色泽、气味、水分、黄粒米、加工精度、互混、碎米

 

总量、其中小碎米、杂质最大限量、不完善粒、无机杂质含量。

小麦粉:水分、灰分、粗细度、含砂量、磁性金属物、小麦粉加工精度、气味、口味、面筋质、脂肪酸值(以湿基计)/降落数值。

稻谷、小麦、大米相关检验指标按照《稻谷》(GB 1350-2009)《小麦》(GB 1351-2008)、《大米》(GB/T 1354-2018)、《小麦粉》(GB/T 1355-1986)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检验的主要项目有一项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或国家的地方有关规定的,判定为不达标。

(二)粮食储存品质检验与判定

稻谷、小麦分别按照《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69-2006)、《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71-2006)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和判定。判定结果为宜存、轻度不宜存或重度不宜存。

(三)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与判定

稻谷:铅、镉、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农药残留。

小麦:铅、镉、汞、总砷,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醇,农药残留。

大米:铅、镉、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

小麦粉:过氧化苯甲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

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玉米赤霉烯酮等真菌毒素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规定的检验方法和限量标准进行检验与判定。

镉、铅、汞、无机砷(总砷)等重金属和农药残留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和判定。

对于以糙米、小麦作为检验试样,其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测结果超标的,应将其加工成大米、小麦粉后再行复核。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定的,则判为不合格。

三、检测结果

(一)质量指标检测情况

经检验,20份样品,质量指标达标率100.0%;其中,稻谷11份,质量指标达标率100.0%;小麦4份,质量指标达标率100.0%;大米3份,质量指标达标率100.0%;小麦粉2份,质量指标达标率100.0%

(二)储存品质检测情况

经检验,15份原粮样品,储存品质宜存率100.0%;其中,稻谷11份,储存品质宜存率100.0%;小麦4份,储存品质宜存率100.0%

(三)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测情况

经检验,20份样品,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率均为0.0%;其中,稻谷11份,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率均为0.0%;小麦4份,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率均为0.0%;大米3份,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率均为0.0%;小麦粉2份,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率均为0.0%

 

附件:1.2022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查登统表

2.2022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查检验结果表(稻谷检验结果表)

3.2022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查检验结果表(小麦检验结果表)

4.2022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查检验结果表(大米检验结果表)

5.2022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查检验结果表(小麦粉检验结果表)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6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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