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泉州市引粮入泉奖励资金的公示
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引粮入泉奖励规定>的通知》(泉发改规〔2022〕6号),对在政策执行期间内引粮入泉的企业,按其实际运抵我市境内的稻谷、小麦数量给予一定的奖励。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经县(市、区)粮储行政管理部门、财政局初审推荐,由市发改委委托中介机构泉州华南致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度拟安排的引粮入泉奖励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与物资储备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95-22383510。
附件:2021年度泉州市引粮入泉奖励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附件
2021年度泉州市引粮入泉奖励资金安排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核定引入稻谷 小麦数量(吨) |
奖励金额 (万元) |
1 |
福建泉州市金穗米业 有限公司 |
23840.39 |
20.00 |
2 |
福建顺成面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887.36 |
20.00 |
3 |
益海嘉里(泉州)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29399.86 |
20.00 |
4 |
泉州福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10166.57 |
11.69 |
5 |
福建省晋江市振盛米业实业有限公司 |
1356.35 |
1.56 |
6 |
福建省南安市官桥东街米厂 |
1356 |
1.56 |
7 |
福建省泉州市锦丰米业有限公司 |
882 |
1.01 |
合计 |
|
87888.53 |
75.82 |
备注: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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