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粮储行政管理部门、市粮油储运中心、泉州城建集团:
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查任务的通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泉发改〔2023〕135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全市共扦样10家储备粮承储企业40份样品,代表数量61229.5吨。其中,稻谷29份,代表数量44478.2吨;小麦11份,代表数量16751.3吨。
二、检验项目与判定依据
(一)检验项目
稻谷: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水分、黄粒米、色泽气味、储存品质指标、铅、镉、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农药残留。
小麦: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粒、生霉粒、生芽粒、杂质总量、水分、储存品质指标、铅、镉、汞、总砷,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玉米赤霉烯酮,农药残留。
农药残留以储粮药剂或生产环节可能使用的敌敌畏、马拉硫磷、毒死蜱、甲拌磷、三唑磷等项目为检测重点;食品安全指标按样品数量20%掌握共计8份(稻谷5份,小麦3份)。
(二)检验及判定依据
1.质量检验及判定依据:稻谷、小麦相关检验指标按照《稻谷》(GB 1350-2009)《小麦》(GB 1351-2008)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的主要项目有一项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或国家的地方有关规定的,判定为不达标。
2.储存品质检验及判定依据:稻谷、小麦分别按照《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69-2006)、《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71-2006)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和判定。判定结果为宜存、轻度不宜存或重度不宜存。
3.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及判定依据: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玉米赤霉烯酮等真菌毒素,镉、铅、汞、无机砷(总砷)等重金属,农药残留分别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的检验方法和限量标准进行检验与判定。
三、检测结果
(一)质量指标检测情况
经检验,本次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查40份样品中质量整体情况均达到三等以上指标,质量指标达标率为100%;其中,稻谷(29份)质量指标达标率为100%;小麦(11份)质量指标达标率为100%。
(二)储存品质检测情况
经检验,本次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查40份样品中粮食储存品质均达到宜存指标,储存品质宜存率达100%;其中,稻谷(29份)储存品质宜存率达100%;小麦(11份)储存品质宜存率达100%。
(三)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测情况
经检验,本次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查8份样品中食品安全指标均合格,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率为0%;其中,稻谷(5份)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率为0%;小麦(3份)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率为0%。
附件:1. 2023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查登统表
2. 2023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查检验结果表(稻谷检验结果表)
3. 2023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安全抽查检验结果表(小麦检验结果表)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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