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费和学生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来源 :泉州市物价局 时间:2015-05-18 13:05 浏览量:

泉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对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申请调整学生收费标准审核意见的函》(泉教计函〔2015〕1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以及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的办学实际和学生宿舍条件,经研究,现核定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费和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

  一般专业学费最高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可根据实际招生情况下浮确定具体学费收费标准。调整后学费收费标准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

  二、住宿费

  学生宿舍A、B、C、D、E、F栋(6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

  上述收费标准包含空调使用费和热水使用费。调整后住宿费收费标准从2015年秋季开始执行。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及时到当地价格部门办理相关收费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落实阳光收费有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物价、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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