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来源 :泉州市物价局
时间:2015-05-27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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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对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申请调整部分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审核意见的函》(泉教计函〔2015〕1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以及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宿舍条件,经研究,现核定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6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的可加收100元/生.学年);
6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4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的可加收70元/生.学年);
8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的可加收5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从2015年秋季开始执行。泉州信息工程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及时到当地价格部门办理相关收费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落实阳光收费有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物价、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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