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300-2023-00190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8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3-12-18 13:25

    2023年,市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根据《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泉委法〔2022〕1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全市发展和改革大局,努力推动经济稳步提升、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改善民生,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坚持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党组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提高法治意识的关键;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为全委各科室、委属各单位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引导全委干部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抓好年度例行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清理、涉及行政复议政策清理、涉及民营经济政策清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规范性文件数据上传省人大数据库入库和审核发布工作。目前,我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6份(其中代拟文30份,本委制发26份)。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把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前置合法性审查关口,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研究,全面提升我委重要文件和重大决策质量。今年以来,已按相关要求完成《泉州市扶持民航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5份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工作。按时完成电子印章、设备服务器、单位数字证书和公务员统一认证平台账号申领、行政执法事项认领和财政非税收费项目初始化配置工作,推动各县(市、区)发改部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第一时间将任务分解给相关业务科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每月一提醒每季一督促制度,高质高效完成2023年度22件人大建议和67件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按时办结率和反馈满意率均为100%。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按照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司法局关于落实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聘用律师事务所担任委内法律顾问并签订服务合同,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合同签订和公平竞争审查中提供法律服务,本年度驻委律师共审查合同文本36件。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截止11月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3 件,发布政策解读 11条,扩大了政策宣传,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 

    (二)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强化统筹谋划。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牵头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工作,首次跻身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其中12个指标为全省标杆指标,5个指标居全省第一。出台《泉州市激励“干部敢为、企业敢干”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深入开展亲清助企、智慧政务、清障破垒、法治护企、服务增效、审批提速、招才引智、品质提升等创新突破专项行动;制定《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营商环境提升”专项实施方案》,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政务服务便利化、数字应用赋能营商环境、便利招投标和企业融资、强化法治护企等方面部署工作任务,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营造浓厚氛围。召开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大会“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全力提升‘海丝名城’尊商、亲商、安商的最优营商环境”为主题2022年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点评并通报表扬先进单位,部署2023年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八大专项行动,按季度滚动推出“泉心泉意”服务企业若干举措共四批50条,组织市直相关部门作出创新突破行动承诺发布营商服务品牌,向营商环境监督员代表颁发证书为十三个县(市、区)诚信促进会授牌。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建立监督体验机制,制定《泉州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从大中小企业、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等各方代表中聘任首批监督员113名,组织全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培训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走进国家电网”等监督员体验活动,引导监督员积极参与全市营商环境体验、调研座谈、监测评价等工作,助力泉州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动“帮代办”“模拟审批”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土地报批期间空档期,提前开展可研、初设、水保、环评等前期工作,双管齐下打破不同审批阶段壁垒。同步为项目业主提供“引导办、预约办、一对一”的全流程无偿“帮代办”,协助企业熟悉申报事项的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成功助推每个项目提速2-3个月时间。强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将企业和群众涉及面广、高频办件量大、需求迫切的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范畴,整合编制“一件事”指南规程,通过业务流程再造系统重构对接,实现更深层次的“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全面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和体验感创新“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印发《泉州市“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方案》,率先在餐饮、药品零售、大型游乐设施、养老服务、医疗、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探索改革路径,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按照“一事一案”原则,由牵头部门统筹责任部门共同制定本领域综合监管工作制度方案,对综合监管内容实施集成化、清单化、要素化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好办”。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泉州政务服务旗舰店”,集成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网、泉州市审批服务网上中介超市等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服务事项、统一办事入口等服务,切实发挥泉州政务服务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作用,实现在线申办、查询进度、咨询投诉、智能客服等功能。

    (四)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聚焦信用应用服务实体经济,以信用建设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为工作主线,以平台建设、数据治理、信用监管为发力点,改造升级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市信用信息库总量9.87亿条,信用数据已用于行政审批、资金申兑、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不断强化信用创新场景应用,推进信用惠民便企服务。8月7日,我市从全国102个参评城市中脱颖而出,被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评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泉州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通过企业“信用画像”、融资快速响应,有效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上线新版手机移动端服务入口及完成相关流程融合改造,进一步提升企业融资体验,截至目前,平台实现辖区金融机构全部入驻,注册市场主体超48万家,促成放款超1200亿,荣获“全国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示范平台”称号。组织社会信用立法。市人大将《泉州市社会信用条例》补充列入2023年我市立法计划,会同市司法局按照“文案研究、现地调研、专家论证”的总体思路,组织开展立法前期准备和研究工作,与市司法局、诚信促进会等单位赴宁波、重庆就社会信用地方立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目前已完成“一汇编、一草案初稿、一成果”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

    (五)持续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持续深化“模拟审批”改革。在未取得正式审批手续导致无法进入下一审批事项或环节,视同建设单位已取得前置批准手续,对项目核准、可研等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待前置批准手续完成并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快速转为正式审批。今年来,共办理17件模拟审批申请,提前技术审查指导,平均每件压减审批时长20天左右。优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批服务。出台《优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批服务6条措施》,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审批”“模拟审批”“合并审批”“精减审批”“指导审批”“帮代审批”等6项举措,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全面助推我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创优提速。出台《“更靠前做好项目审批服务 助推项目创优提速”10条措施》,抓住年终项目谋划策划重要节点,更靠前做好审批服务,提出“一张清单+四项机制+五项服务”10条措施,夯实前期工作基础,以高质量服务推动项目策划好、早落地、见成效。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审批程序。按照“精简审批,优化流程”的原则,根据园林绿化项目的季节性、时效性较强的特点,就“十四五”期间市本级政府投资、5000万元以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审批,研究提出两方面简化措施一方面是仅含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的项目,由我委逐个单独批复项目建议书及概算,不再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查;另一方面是除园林绿化外还包含其它土建工程的项目,我委将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合并审批,其中,绿化景观提升部分,不再列入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审查范围,按“仅含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的项目”有关办法直接单列概算。

    (六)持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开展小规模工程发包文件清理工作。向各县(市、区)下发《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文件自查清理工作的函》,督促各单位开展小规模工程发包文件的自查清理工作,清理相关文件4份。做好开函机构进驻电子保函平台登记。根据《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开展开函机构承诺的承保额度与额度释放周期的告知承诺函与佐证材料报送及确认工作。截止11月份2023年各保函机构共计开出21.89万张投标保函,累计为企业承保资金630.28亿元,极大减轻了企业负担。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制度联合市直五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我市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提前不少于30天发布招标计划,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和交易质效,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打造“阳光透明、规范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负面清单。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负面清单》,分别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禁止行为36条,投标人禁止行为11条,招标代理机构禁止行为5条,评标委员会禁止行为12条,国家工作人员禁止行为7条。为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参与招投标活动划定操作“红线”,将各方的负面行为“一单尽列”。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下发《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鼓励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免投标保证金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下(含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要求招标人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据测算,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每年将为投标企业减少资金负担2000万元,相关情况被东南网报道。开展推进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制定并印发《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泉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治理工作目标、治理范围和内容、治理方式、工作步骤等。组织召开泉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对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紧盯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进行治理。项目抽查上,全市应纳入专项治理工作的项目665个,抽查项目108个,抽查比例为16.2%。问题处置上,本次治理共发现30个问题,各地各部门均按规定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处置。制度机制上,组织各地各单位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废止规范性文件5份。

    (七)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完成我委“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迎接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评估检查,评估组认为我委“重视普法工作、机制健全、措施得力、各项任务完成较好”。我委普法创新案例《创新行业普法模式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被省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认真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并抓好落实。邀请市委党校杨志强教授开展党章专题辅导讲座,从党的二十大为什么要修改党章,全面把握党章修改的重要内容等方面对《中国共产党章(修正案)》进行全面解读。扎实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一场分享会,对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框架进行部分领学,就日常生活中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开展一次志愿咨询活动,联合北京市炜衡(泉州)律师事务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普及民法典基本常识,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结合我市举办2023年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暨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颁奖仪式,到活动现场开展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利用委公众号宣传宪法知识,普及宪法常识,提升宪法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营商环境进园区”等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粮食流通条例》等宣传普及活动。充分发挥公众号宣传功能,全年共推送普法宣传信息29条,有力地推动了普法工作落实。

    、坚持守正创新,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3年,市发改委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传工作创新不足,普法方式、普法举措不够全面多样;三是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不够完善,行政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024年,市发改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工作,推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发挥好委党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全力以赴稳增长,科学研究制定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计划,全力以赴大拼经济、大抓发展,接续实施“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二是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具有发改特色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民法典》《宪法》等专项宣传活动,深入企业、社区、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三是进一步补齐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短落实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要求,开展平台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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