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300-2023-00197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6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的报告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3-01-06 16:16

    市司法局:

      今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2021-2022年)》、《2022年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我市法治建设“一法规两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强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我市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 2022年我委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进一步规范我市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根据《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审改办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审改办〔2021〕6号),理顺《权责清单》和《标准化目录清单》对应关系。开展权责清单完善修订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准确认领本级事项,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录入权责清单事项,并及时调整、补充、更新权责清单事项。开展“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跟“权责清单”事项一一关联绑定,找不到的对应权责进行补充,对于事项类型不一致的,按照《标准化目录清单》进行调整统一。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分级分类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国家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省级统筹计划实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我市准备在 2022年底前从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2)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对外出具证明事项业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通知》(泉司〔2021〕89号)等文件要求,配合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推动市直部门(单位)对外开具证明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

      (3)稳妥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根据《关于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工作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开展试点的区域范围、试点行业。将晋江、德化、台商等县(市、区)列入全省试点,在药店、超市等行业开展改革探索,大幅压减审批环节和时限,简化审批手续,有效提升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更大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4)深入推进“五级十五同”改革。一是持续推行“五级十五同”标准化建设。根据《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发布<泉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的通知》(泉审改办〔2021〕1号),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精细精准有效地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积极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审批服务事项名称、颗粒度、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类型、设立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事项办理深度、承诺时限、表单格式、审查要点、办理条件、收费项目等方面全省规范统一,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系统化、标准化水平,增强网上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以“最小颗粒度”为梳理标准,提高办事指南的精准度。落实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除存在特殊环节的事项外,审批环节均在3个环节内,承诺时限不超过法定时限的 15%。推动可掌上办事项“能上尽上、能上快上”,99.2%以上事项网上办、98.5%以上事项“一趟不用跑”,打造“泉服务、掌上办”品牌。二是深入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根据《关于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的通知》(泉审改办〔2020〕7号)、《关于公布泉州市市级第二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泉审改办〔2020〕19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的通知》(泉审改办〔2021〕4号)等政策性文件,持续梳理“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推动高频事项集成办理,扩大“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范围,新增109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着力提供便利化服务,让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模式,做好新旧清单衔接,严格落实服务业、制造业和农业领域的放宽准入措施。对外资负面清单之外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采用备案制管理,简化报建程序,实行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做到“一趟都不用跑”,并落实外资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资企业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对外资负面清单之内的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准入许可;禁止境外投资者投资负面清单中的领域,在审批过程予以严格把关。

      (2)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制定《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涉民生、涉民企、涉金融等专项执行活动,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执行质效位居全省第一。出台《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泉州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泉州市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指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暂行规定》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健全我市专利行政裁决制度。拟定《关于建立办理企业破产涉刑案件司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理顺破产涉刑问题。创新性建立破产管理人动态分级管理制度,拟定《泉州法院破产清算案件摇号指定规则》《关于提升破产管理人执业便利化的工作意见(二)》,提高管理人履职便利化程度。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我委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22年共审查12件。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根据《公平竞争审

      查制度实施细则》《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福建省司法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和具体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今年共审查12件;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提升我委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共审查备案我委规范性文件7份。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发改委对行政许可从接收相关办理材料开始,包括接受、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一般程序环节和补正、中止、延期、听证等特别程序。环节均有相关文字记录,并且使用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统一文书范本。

      (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目前市发改委已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委机关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参与法制审核工作统筹调用机制和激励机制。2022年聘请福建瀛同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必要时征求法律顾问、专家的意见。

      (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失信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政府与国企合同履约信用监管,依托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合同履约践诺管理系统,归集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公积金等多类合同履约信息超23万条,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长效机制。

      (五)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目前基本完成监管事项清单的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的梳理工作,多措并举推进“互联网+监管”在本地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快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化、数据化、协同化、立体化水平,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六)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科学制定2022年度普法计划并抓好普法宣传工作落实。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传达“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观看民法典宣传视频,举行“诵读民法典 礼赞新时代”民法典法条诵读活动,强化全委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推动法律学习常态化。参与举办2022泉州“营商环境进园区”活动,在园区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并配合营商科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系列政策推介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进园区”惠企政策宣传。组织专家学者开展题为“行政执法程序与证据”行政法学习专题讲座,讲解了行政程序操作规范、行政执法证据和运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机关建设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短板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我委部分规范性文件管理中存在认定困难的问题。我委制定的政策性文件,一般是代市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文件中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内容一般相关部门之前已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我委再次以规范性文件印发存在争议。例如我委制定《泉州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方案》,其中针对我市钢铁、水泥、炼油、乙烯、建筑和卫生陶瓷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等省上确定的重点领域,开展能效水平摸底梳理,逐一登记造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和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分别列入能效先进和落后清单等内容,涉及到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义务,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四要素来说,这类文件应属于规范性文件。但文件主要统筹各部门职责分工,且责任单位之前已针对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我委关于《泉州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方案》为单位内部工作管理类文件,在认定上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情形。

      (二)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我市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通过国家回流到省信用平台,省信用平台回流到地市信用平台,造成核查预警会有一定的延迟滞后。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指导委各科室做好规范性文件认定和备案工作。

      (二)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及部门失信情况预警机制,对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政府及其部门的失信情况进行提示预警,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