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200-2021-00172
    • 备注/文号:泉发改函〔2021〕1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29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34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1-07-29 16:52

    林榕加9位委员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第2021341号)收悉,由我单位会同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教育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建立健全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中央、省、市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部署。国家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健全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发力方向,即鼓励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补偿,完善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一、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工作方面

    我市于20178月出台《泉州市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目前,补偿领域已经基本实现流域、森林、海洋、湿地、耕地等重点领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一是持续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2005年,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流域上下游补偿机制,每年由晋江、洛阳江流域下游水资源受益地区财政出资,对上游地区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进行补偿。实施流域补偿以来,资金管理规定经过7次修订完善,调整流域补偿资金的投向,完善相应补助标准,并且持续提高上游县(市、区)处置补偿资金的自主权,努力探索生态补偿输血式造血式转变,筹措资金从每年2000万元逐步增长到每年3亿元的规模,累计共拨付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资金(环保口径)19.33亿元,其中补助安溪、永春、德化、南安、洛江等上游县(市、区)18.53亿元,占总补偿资金的95.84%;补助安溪、永春、德化12.55亿元,占总补偿资金的64.93%二是完善森林生态分级补偿机制。实行生态公益林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补偿联动、分类补偿和分档补助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补偿标准根据国家、省里政策调整及市级财力情况逐步提高,形成稳步增长机制。其中,中央、省级补偿标准为,省级以上公益林(经济林和竹林)补偿补助每亩22/年,省级以上公益林(乔木林和其他林)补偿补助每亩23/年;市级财政补偿标准为,对全市已区划界定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每亩补助3元,对县级生态公益林每亩补助10元。今年,全市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402万亩,补偿补助资金9567.05万元(中央、省级财政8310.34万元,市级财政1256.71万元)。三是健全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一方面,对使用海域从事开发建设等活动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的,收取海域使用金,采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方式实施海洋生态补偿。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期间,南安、石狮等沿海县市区共投放流鲈鱼、日本对虾、黄姑鱼、黄鳍鲷鱼、黑鲷鱼等苗种,合计2711.23万尾。另一方面,全力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工作,我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共分22个片区编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拟投入4.64亿元,十三五期间,全市投入各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17318.2854万元,用于修复沙滩、清除互花米草、种植红树林、改造海岸生态防护带等工程,有效提高我市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四是全面落实耕地保护激励机制。结合自县市区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按照每年每亩不低于60元标准的补助资金用于本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与修缮、地力培育、耕地保护管理等。此外,去年以来共筹措资金1492.6万元,用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工作。五是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海水养殖补偿清退工作,出台《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牛尾石海水养殖清退补偿实施方案》,共计投入资金4.16亿元,清退养殖面积634.34公顷。

    二、探索异地开发、共建园区等多元化生态保护方面

    一是在《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提供生态产品的县(市、区)与受益地区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深化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深化节能量、碳排放权和排污权交易制度试点。二是积极引导和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生态修复资金投入力度,加大PPP模式运用,推进泉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室仔前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ROT改造、石狮、南安环卫一体化管养等项目。出台有关PPP奖补政策,鼓励县(市、区)加大PPP模式在城乡污水处理的运用,目前全市生态环保项目涉及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共13个,引入社会资本52.8亿元,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同时将上游县(市、区)农村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纳入水资源补偿资金使用范围,推动农村污水处理常态化机制建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行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管及环评审查等社会化服务,支持发展生态环保服务业。

    三、探索其他生态补偿方面

    一是探索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永春县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截至2020年,永春县共完成赎买(租赁、补偿)林地林木13661亩,林农直接受益超过3444万元,有效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的矛盾,维护林农合法权益,促进了林区安定、稳定,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利益的双赢目标。二是优化教育资源统筹布局。一方面,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开展环湾区域、两江上下游区域基础教育资源布局专题调研,优化教育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学校建设,持续推进教育舒心工程,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加大学位供给,2021年,全市规划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所、计划新增幼儿园学位0.9万个,规划建设中小学(含完中初中部)项目35个、计划新增学位1.5万个,切实增加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有效缓解两江上下游局部区域公办学位不足、大班额问题和城乡结构性矛盾。另一方面,持续推进教育资源共享,深化推进名校办分校强校带弱校、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薄弱学校委托管理等集团化办学模式,开展对口帮扶、送教送研下乡活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持续缩小城乡、两江上下游办学差距。适龄儿童随父母到下游地区居住生活,充分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就学权利,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普通高中阶段,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明确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学生被优质普通高中录取此外,引导师资力量合理流动。在职教师在征得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根据个人意愿,可通过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等方式到两江下游地区学校任教;也可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调入和调出县(市、区)或有关部门同意后,调入两江下游地区学校任教。

    四、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工作方面

    近期生态补偿制度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加速铺开的政策信号集中释放。521中央深改委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运用好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把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等有机结合起来,协同发力,有奖有惩,决不能边拿补偿边污染。62国办发文表示,制定林业草原碳汇行动方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撰文指出,今年要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此外,国家层面研究制定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将加速出台。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借鉴提案的意见,生态保护补偿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布局进一步探索建立多元化、综合性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一是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上改革《意见》,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我市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之间公平合理、均衡有效的关系,把生态环境责任和经济责任联动起来,提高相关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动力。二是强化部门协调推进。围绕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市直有关部门出台相关领域的补偿细化措施。推动部门间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加强对跨行政区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指导协调,强化对各领域工作的统筹推进、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三是努力实现生态补偿输血式造血式转变。鼓励引导支持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多种方式生态补偿,有效推动生态补偿多元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最后,十分感谢林榕加等9位委员对健全完善我市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关注、关心和研究,希望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锦霞

      林发言

    联系电话:28388997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7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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