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17-00049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17〕4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4-20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7年中心市区绿化景观提升——坪山路(仕公岭立交—江滨北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17-04-20 17:47

     

    泉州市园林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2017年中心市区绿化景观提升——坪山路(仕公岭立交—江滨北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泉园函〔2017〕19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中心市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审批和加强施工监管的专题会议纪要》(〔2017〕12号)要求,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经研究,同意实施2017年中心市区绿化景观提升——坪山路(仕公岭立交——江滨北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7年中心市区绿化景观提升——坪山路(仕公岭立交——江滨北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二、项目业主:泉州市园林管理局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仕公岭立交——江滨北路)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绿化改造面积总计31380平方米其中分车绿化带绿化提升面积12300平方米,高架桥下节点改造面积19080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市政府《关于中心市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审批和加强施工监管的专题会议纪要》(〔2017〕12号)的规定,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1092万元以内其中分车绿化带绿化提升工程按500元/平方米控制,投资概算615万元,高架桥下节点改造工程按250元/平方米控制,投资概算477万元。资金来源按市政府相关意见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编制概算书报我委审批。同时,依法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评审批等许可手续,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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