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17-00049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17〕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4-25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集散匝道及配套市政道路改扩建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时间:2017-04-25 09:46

    福建省泉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准泉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集散匝道及配套市政道路改扩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招标事项的函》收悉。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及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2015〕1号)规定,该项目性质业经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属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为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建筑设计水平,该项目设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项目设计招标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2015〕1号)执行,邀请参与投标的设计单位中,拥有国家、省级设计大师称号的设计单位或福建省龙头设计企业不应少于1家,并将评标报告抄送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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