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泉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次生危废减量技改项目的函》(泉丰字〔2022〕第0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市政府评审中心评审,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厂区的危废处理回收工艺生产线,减少危废产生量,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泉州市环保局环评专家评审意见以及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同意建设泉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次生危废减量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02-350500-04-05-699644)。
项目单位为泉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在现有工程贵金属湿法车间内新建一条9000吨/年次生危废综合利用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治理设施,并将污水处理站原有2个200㎡的备用水池改造为硫酸铝储池。
主要建设规模:年处理次生危废含镍、铝湿废渣9000t,同时生产硫酸铝约44780t/a、六水硫酸镍约1343t/a。
四、项目总投资为186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在项目实施中应尽量避开水源保护区、水利、房屋等设施,确保安全。若涉及环境保护、地质灾害、抗震设防、消防安全、林地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同意。
六、项目综合能耗为当量值790.47tce/a,请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一)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现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闽〔2017〕不动产权第0006070号);
(二)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下达泉州市泉港区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2017-SM003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泉港建〔2017〕169号);
(三)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关于〈泉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次生危废减量技改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泉投审〔2022〕503 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