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0-00322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0〕4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7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泉州山兜22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0-08-27 15:16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你司《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关于申请福建泉州山兜22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核准的函》(泉电函〔2020〕5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增强泉州市电网供电能力,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泉州山兜22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020-350581-44-02-047266)。

    二、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三、建设地点:

    泉州山兜220千伏变电站位于泉州石狮市灵秀镇华山村。本工程利用原山兜220千伏变电站围墙内场地进行重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1.改造220千伏山兜变电站,本期主变容量2×240兆伏安;

    2.宝盖220千伏变电站保护改造;

    3.改接220千伏线路路径长约0.315公里,其中双回架空段约0.07公里,单、双回电缆段分别约0.03公里、0.215公里;

    4.改接110千伏电缆线路路径长约1.272公里;

    5.新建配套光缆通信工程;

    6.同步投产10千伏馈线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总投资16781万元,动态总投资17064万元,项目资本金4266万元,占动态总投资的25%,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出资,其余由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石狮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狮地灵用〔2009〕第0587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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