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6-00007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2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泉州~邦吟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的请示》(泉电发展〔2025〕3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泉州市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泉发改〔2023〕162号),为满足南安南部负荷供电需求,提高地区电网输电能力和电网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泉州~邦吟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512-350500-04-01-975914)。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安市官桥镇和水头镇,具体路径按照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审定同意的路径方案实施(南资源函〔2025〕713号)。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500千伏泉州变220千伏邦吟间隔,改造220千伏邦吟变220千伏泉州间隔。
改造泉州~邦吟220千伏线路路径长3.1公里,其中双回架空段2.7公里、单回架空段0.4公里,折单长5.8公里,导线截面采用耐热2×300平方毫米;新建通信光缆长6.9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为93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86.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项目股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南安市官桥镇和水头镇人民政府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泉州~邦吟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路径方案规划意见的复函》(南资源函〔2025〕713号)。
(二)南安市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南政国用〔籍〕字第00980123号)。
(三)南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2013〕第00130372号)。
(四)经南安市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安局、官桥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和部门审定的工程路径图。
(五)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泉州~邦吟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南官政函〔2025〕346号)。
(六)南安市水头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泉州~邦吟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南水政函〔2025〕356号)。
(七)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泉州~邦吟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泉稳评备〔2025〕57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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