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1-00164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1〕5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20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福建边防闽南(泉州)部队营房项目业主的复函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1-07-20 15:47
泉州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申请变更福建边防闽南(泉州)部队营房项目业主的函》(泉公函〔2021〕18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关于公安边防部队划转福建省公安机关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公传发〔2018〕169号)精神,同意福建边防闽南(泉州)部队营房项目业主由“武警泉州市边防支队”变更为“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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