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2-00210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2〕8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3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公共卫生应急基地暨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2-12-23 12:44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泉州市公共卫生应急基地暨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泉卫规划函〔2022〕33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现对泉州市公共卫生应急基地暨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符合《泉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泉政办202159);项目的建设,可以促进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立,改善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环境,提升我市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水平以及其他卫生服务能力。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207-350500-04-01-704846)。

    二、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1号,泉州市疾控中心东南侧。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项目性质:改扩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28.69亩,其中原有用地面积16.77 亩,新增用地面积11.92 亩;项目地上建筑面积36676㎡,地下建筑面积13251 m2,计容建筑面积38231 m2

    其中已建建筑15192 m2(地上建筑面积13541 m2,地下建筑面积1651 m2),新建建筑面积34735m2(地上建筑面积23135 ㎡,地下建筑面积11600m2)。项目整体规划,分二期实施。

    1.一期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应急作业中心大楼、地下室及智慧疾控信息化建设,同时对现有综合大楼部分楼层进行改造升级。

    一期总建筑面积23342㎡。包含新建总建筑面积13305 m2,改造建筑面积8386 m2及保留建筑面积1651 m2。新建总建筑面积13305 m2(地上建筑面积11705m2,地下建筑面积1600m2);改造范围为现有综合大楼,装修改造1-7、12-13层,暂时保留8-11层实验用房现状,待二期实验大楼建成实验用房后搬迁改造。

    2.二期建设内容及规模:二期建设理化及生物实验楼、学术报告厅及地下室,现有综合大楼8-11层装修改造恢复为业务用房。

    二期总建筑面积26585 m2,包含新建建筑面积21430 m2,改造面积5155 m2。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11430 m2,地下建筑面积 10000 m2。装修改造内容及规模:改造范围为现综合大楼8-11层实验用房装修改造,装修改造面积为5155 m2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53998.69万元。(含二期11.92亩征地及拆迁费用13345.18万元)。其中一期投资估算18498.31万元,二期投资估算35500.38万元。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外,其它资金来源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泉州市公共卫生应急基地暨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出资意见的函》统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期限:42个月。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1.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泉州市公共卫生应急基地暨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编制编号:2022508);

    2.泉国用(2007)第200243号;

    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00202200013号);

    4.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12月12日出具的《泉州市公共卫生应急基地暨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函》;

    5.泉州市财政局于2022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泉州市公共卫生应急基地暨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出资意见的函》;

    6.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并经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泉州市公共卫生应急基地暨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一、相关要求:

    1.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2.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3.如需对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申请,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4.项目实施过程中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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