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000-2020-00349
    • 备注/文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44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4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时间:2020-10-14 16:10

    省住建厅:

      你厅《关于申请尽快核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建财函〔2020〕42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7〕26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3小时)71元/人.科,其中考务费11元/人.科,考试费60元/人.科;

      (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小时)61元/人.科,其中考务费11元/人.科,考试费50元/人.科;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小时)75元/人.科,其中考务费15元/人.科,考试费60元/人.科。

      二、收费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纳入非税收入系统收缴,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省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在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期限内,若收费项目退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或国家取消该项考试,与其所对应的考试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四、本函自2020年10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前60个工作日,你厅应按照规定程序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7〕263号)第十四条规定,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重新提出制定收费标准的建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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