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000-2021-00113
    • 备注/文号:泉发改〔2021〕1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3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转下达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1-05-13 17:53

    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日前,省发改委以闽发改投资〔2021257号文转下达国家补助福建省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3.7778亿元,其中我市白濑水利枢纽工程3亿元。现将具体项目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按程序报批。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建设程序,符合规划、土地、环保和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的同时,努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严格落实按月调度。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请每月7日前将本月项目实施进展、投资计划完成和资金到位等情况报送我们。

    三、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各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原则上应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请认真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加快投资计划执行进度,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附件:1.福建省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表;

                                   2.福建省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1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水利局

    20215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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