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000-2021-00175
    • 备注/文号:泉发改〔2021〕18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3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1-07-13 17:13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发改生态〔2021〕224号),我们研究制定了《泉州市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度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度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发改生态〔2021224文件要求,持续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2021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落实对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政策

      1.继续组织开展塑料购物袋和农用地膜产品重点产品质量检查,组织市场监管执法机构根据强制性标准对已纳入淘汰产品目录的塑料制品开展执法检查,对重大典型案件加强查督办。(市场监管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地负责推进,不再一一列出

      2.督查指导各县(区管委会)按照《泉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的禁限内容、实施区域和实施时限,落实各项重点任务,推进餐饮食堂、展会活动、酒馆酒店、电商快递等重点领域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酒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治理工作。(市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指导各地做好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源头减量工作,引导集贸市场建立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方式,使用符合国家卫生、环保要求的塑料制品。(商务、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邮政快递领域塑料污染治理,贯彻落实国家《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推动邮政快递企业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邮政管理负责

      5.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1福建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市内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及具体安排。(市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6.推进民航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加大民航限塑专项行动。加快推动机场航站楼、停车场等场所塑料废弃物回收清运,限制机场航站楼商超、餐饮等场所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负责)

      7.适时组织开展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督促县(市、区)落实减塑政策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8.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对行业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并移送的属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范围的塑料污染治理问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负责)

      9.加大禁止垃圾进口监管和打私力度,确保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落实到位。(泉州海关负责)

      二、加强塑料替代产品应用推广

      10.配合上级和指导有关部门完善塑料污染治理标准体系,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塑料污染治理标准制修订。(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1.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通过综合评价和动态调整,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应用推广塑料替代品;在网络促销活动中,引导电商平台开展绿色环保主题促销,推广使用绿色包装。(市商务局负责、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参与

      12.持续加大农用地膜强制性国家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的宣力度,引导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工信、农业农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和鼓励快递包装生产企业获得绿色产品认证,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快递企业使用通过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商务按职责分工负责)

      14.配合省上开展邮政绿色产品、技术和模式征集活动,推进供需对接引导快递企业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推广快递物流包装减量化。(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三、加大塑料废弃物规范化回收利用和处置

      15.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地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的分类收集回收和处置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水平,推进低值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市城市管理局、商务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快我市第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建设,梳理总结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有关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17.指导督促沿海各地加强船舶塑料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运行管理和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指导督促海上船舶将包括塑料在内的船舶垃圾依规送交港口接收设施加强对船舶违规排放塑料垃圾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指导试点推广可降解替代产品。(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海事局、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18.贯彻落实《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吿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61号),促进全市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重点行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工作。(商务负责)

      19.指导督促沿海各县(市、区)做好塑料垃圾污染源头管控与入海防控的有效衔接,加强海洋塑料垃圾监督管理。(生态环境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20.落实国家《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生产、销售、使用国标地膜。(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继续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快推广标准地膜应用,配合省里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探索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工作,全市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落实《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推进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探索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农业农村负责,生态环境、供销合作社参与)

      22.加大农田残留地膜监测力度,推进农田残留地膜清理整治;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全市一级以上渔港加快配齐渔网渔具垃圾接收点。(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23.进一步培育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发布一批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推动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信负责)

      24.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降解塑料产能项目申报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市发改委负责)

      25.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等方面科技支撑力度将与塑料污染治理相关的科技研发与成果推广项目内容列入市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对有关单位申报的塑料污染治理科技项目给予倾斜支持。科技负责)

      26.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査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生态环境负责)

      27.落实好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废旧塑料制品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研发费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税务局、财政负责)

      四、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

      28.统筹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宣传报道,组织媒体适时适度对涉及塑料污染的民生话题做好建设性舆论监督。(市委宣传部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参与)

      29.加强网上宣传引导,积极展示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的措施成效,加强科普知识宣传,引导网民提高思想认识,以实际行动参与治理。(市委网信办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30.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深入推行绿色设计,不断提升塑料制品绿色化水平。(工信负责)

      31.利用生态环境部门的政务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紧密结合《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传播,持续推动限塑减塑宣传工作,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负责)

      32.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做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推广工作,通过新闻通稿、标准图解等形式做好宣传。(市场监管局负责)

      33.加大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力度。结合节能宣传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日常宣传普及有关知识。(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34.继续开展邮来已久、绿动未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便捷快递人人享有、绿色包装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邮政管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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