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000-2022-00046
    • 备注/文号:泉发改〔2022〕1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9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2-04-19 18:32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发改部门、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2229号)转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2229号)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419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粮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274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124元、中晚籼稻129元,请各地遵照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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