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发改、工信、财政、市场监管、城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动员大会精神,围绕提升城市综合能级,打造“落得下、发展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成立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工作专班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21〕581号)要求,推动我市清理规范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成员单位组成的《实施方案》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人员
工作专班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专班召集人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单位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由各单位业务主办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抓好《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清理和落实收费政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监督检查,改善发展环境。
(二)及时了解各县(市、区)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各成员单位分别组成督查组,开展《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情况督查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三)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广各县(市、区)的典型经验做法,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四)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总结汇报我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
(五)加大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向社会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加社会认同,切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分工
(一)市发改委: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收费,明确相关收费政策,指导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规范收费行为,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依法履行定价程序,根据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调整供水、供气价格,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水价、气价制定和调整工作。组织召开工作专班专题会议,通报《实施方案》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二)市工信局:指导供电企业规范收费行为,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健全供电行业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经营服务市场化进程,推动供电企业投资界面延伸,压实企业普遍服务责任,促进企业提升服务水平。
(三)市财政局:督促各县(市、区)对取消收费项目后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通过财政补贴等形式,切实保障公共服务供给。指导城镇供水供气企业规范收费行为,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四)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供水供电供气环节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行为。配合省局加强反垄断执法,将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与依法查处经营者达成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从源头打破行政性垄断,又要制止经营者垄断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开相关涉案信息。指导城镇供水供气企业规范收费行为,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五)市城管局:建立健全供水供气行业系统性标准体系,统筹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供水供气企业经营服务市场化进程。压实供水供气企业普遍服务责任,促进企业提升服务水平。指导城镇供水供气企业规范收费行为,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配合发改部门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供水成本监审和水价调整工作。
四、工作方案
工作专班在2022年–2024年主要工作是督促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事项清单按时逐项抓落实,逐步完善相关政策,落实相关规定要求;2025年主要工作是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核验评估。具体如下:
(一)2022年–2024年工作安排
1.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专班专题会议,由各成员单位总结本部门半年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本部门和各县(市、区)在推进清理规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2.拟于2023年下半年组织召开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总结2年来清理规范工作情况,由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作典型经验交流,并对下一阶段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3.2024年6月底前完成开展《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工作,
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推动清理整顿工作抓实抓好。
(二)2025年度工作安排
1.6月前,由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分别带队到各县(市、区)开展清理规范情况核验,并对相关地区贯彻执行《实施方案》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2.9月前,召开工作专班专题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对基层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估意见,对我市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分析。
3.10月前,全面总结《实施方案》执行5年来的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事项清单要求,落细落实各项清理规范工作,结合当地实际逐项抓好落实,发改、工信、财政、市场监管和城管等部门尽快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清理规范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明确具体责任和责任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工作专班会议,分析形势、协调推进、形成合力,确保《实施方案》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每年11月30日前总结上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实情况。市工作专班每年组织一次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四)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中重点任务事项清单,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严格按照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