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000-2022-00118
- 备注/文号:泉发改〔2022〕27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3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市级政府定价有关文件的通告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2-08-23 10:12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福建省定价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2〕503号)要求,我委对市级政府定价有关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将部分市级政府定价有关文件(详见附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废止的部分市级政府定价有关文件目录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的部分市级政府定价有关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泉州市物价局关于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
泉价〔2014〕130号 |
2 |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农业局 泉州市商务局关于调整市辖区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泉价〔2017〕135号 |
3 |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委托公办高中住宿费收费管理权限的通知》 |
泉发改〔2020〕2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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