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000-2022-00200
    • 备注/文号:泉发改〔2022〕3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9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市重点项目筛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2-09-29 12:12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发改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大2023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力度,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及调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结合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函》(闽发改重综函〔2022366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度省、市重点项目筛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1.项目应符合十四五国家、省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方向,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和环保等要求。

    2.项目突出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和文旅经济、粮食安全等领域,优先从地方政府专项债、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和国家中长期贷款中筛选,优先考虑国家用地计划指标项目(包括符合国家土地计划指标要求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

    3.涉密项目、特色小镇、集聚区、开发区、产业园、创业园、综合园区等打捆打包、实施主体不明确、无法取得项目统一代码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申报范围。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两高一低的项目以及违法违规建设、业主单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项目,不得申报重点项目。

    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

    1.交通方面,重点安排铁路;城际(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一、二级公路(二级公路申报省重点项目需总投资10亿元以上);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项目、四好农村路项目、普通公路提质增效补短板项目、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省界服务区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由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汇总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独立特大桥隧;水工结构1万吨级(申报省重点项目需5万吨级)及以上沿海深水泊位、内河高等级泊位(申报省重点项目需500吨级及以上)、深水航道工程;民航机场和重要通用航空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重大通信、邮政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需总投资2亿元以上

    2.能源方面,重点安排抽水蓄能电站;火电厂(热电厂);新能源发电或储能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需总投资2亿元以上35千伏(申报省重点项目需220千伏)及以上主干电网;城镇配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液化石油气或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存储设施项目;油气输送干线管网项目;国家原油储备、成品油储备项目

    3.农林水利方面,重点安排重大农林水利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需总投资2亿元以上,包括:引调水、大中型水库、防洪防潮工程、重要流域综合整治、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育种基地、远洋渔业基地、海洋牧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项目;围垦工程;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

    4.社会事业方面,重点安排重大社会事业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需总投资2亿元以上),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需为公办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高等院校(含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县级以上医疗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养老设施重大科技基础建设项目

    5.城乡建设和生态环保方面,重点安排污水处理(含市政管网)、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需总投资2亿元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深海排放改造工程日供水5万吨以上供水设施项目(含市政管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需日处理量500吨及以上);危险、医疗废物综合处置设施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需总投资2亿元以上);城市特大桥隧;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和城镇生态环境整治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需总投资10亿元以上5公里以上);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创城创卫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景观品质提升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申报省重点项目需列入国家确定的年度计划且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并不含商品房开发项目)。

    6.服务业方面,重点安排重大服务业建设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需总投资2亿元以上),包括:现代物流(含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基地服务外包基地总部经济项目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新基建项目;区域性新型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设施项目;应急和重要物资储备设施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不含商业地产开发项目

    7.制造业方面,重点安排重大制造业建设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需总投资2亿元以上),包括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等支柱产业项目;食品、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项目;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申报项目类型

    市重点项目分为在建重点项目和预备重点项目,其中在建重点项目细分为续建重点项目和新开工重点项目。申请列入市重点项目的要求如下:

    1.续建重点项目:(12022年在建重点项目,除在2022年度内可建成或停建、缓建项目外,续列为2023年续建重点项目;(22022年预备重点项目和新申报项目,在2022年度内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转列或新列为2023年续建重点项目。

    2.新开工重点项目:(12022年计划开工但因故推迟至2023年开工项目,转列为2023年新开工重点项目;(22022年预备重点项目和新申报项目,在2023年度内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转列或新列为2023年新开工重点项目(申报省在建重点项目需上半年开工建设)。

    新申报省在建重点项目,须完成可研批复核准备案。

    申报列入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当年工作目标着重体现关键节点的序时进度,特别是工程节点、阶段性目标,并按季度明确全年计划完成的工程量或形象进度。

    3.预备重点项目:(12022年预备重点项目,除转列为续建重点项目或新开工重点项目外,续列为2023年预备重点项目;(2三年内计划建设的项目均需列入市预备重点项目盘子;(3已连续两年以上列为预备重点项目而未开工的原则上不再续列省重点项目(申报省预备重点项目除特别重大项目外,2023年底前开工建设)。

    新申报预备重点项目,须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投资主管部门已受理项目申请报告或已完成备案,并预计能在2023年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申报列入2023预备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有具体计划安排、主要节点工作目标明确。

    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省、市重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014日,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发改部门采用书面及网络申报方式;各市直部门采用书面申报方式。 

    1.书面申报材料:(1)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发改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含项目总体情况说明、申报重点项目概况表(格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2)新申报项目需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可研批复等文件复印件(申报省重点项目还需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用海)预审意见、环评审批意见、节能审查批复文件等)。

    申报重点项目概况表统一采用本通知下发的电子表格填报,以便汇总。电子文档通过内网发送至市重点办邮箱

    zhongdb@qz.fj.cn(内网)

    2.网络申报方式:泉州市重点项目管理系统

    (二)其他要求

    1.请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内容,按规定程序一次性报齐、报准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及表格、文件复印件等申报材料的内容要准确、一致。

    2.请按填报说明详尽填报项目概况表及网络申报系统中的各项内容,务必做到规范完整,避免疏忽漏项。

    3.项目申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综合绩效考评及项目攻坚考评范围申报情况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

    4.经与市财政局沟通,总投资1亿元以上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纳入2023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市财政预算资金原则上才予以保障。同时,根据《泉州市市级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管理意见》,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原则上才可申请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5.申报省、市重点项目实行自愿原则。

     

    联系人:张    28389919 郑晓斌  22986128  

    传真:22182189   邮箱:zhongdb@qz.fj.cn(内网)

     

    附件申报2023年省、市重点项目概况表(格式及填写说明)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9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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