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700-2018-00094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05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数字办)就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建设及服务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服务进行询价邀请,现将有关需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建设及服务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服务
二、询价内容及要求
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建设及服务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的结算服务(本项目合同总金额 508.1746万元)。
最高限价:1.80万元。
工期要求:由双方合同明确。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外,还需具备: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成立时间满3年;
(二)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三)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关说明
(一)询价通知时间、地点:2018年6月5日起至2018年6 月11日,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幢228室。
(二)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17:3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将密封的应标文件送达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应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有意参与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请于2018年6月5 日至6月11日17:30时前,携带报价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等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到我单位现场登记报名,本次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
(四)选取方式。在本项目最高限价内,根据各报价人的报价,采用低价中标办法选定结算服务机构。
(五)须按照市财政局工程项目结算要求出具结算报告。
(六)中标人所需要的工程项目结算所需要的资料由我单位提供。
(七)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串通报价,供应商确定中标后,应于中标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应标文件一旦递交,概不退还。
五、付款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成交供应商收款账号应为本单位经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基本账号。
(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报告经批复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款。
六、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 许端阳 陈君如
联系电话:0595-28380202 28286823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D幢228室
邮编:362000
2018年6月5日
附件: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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