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0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本委政办公室负责。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设置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情况
5.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7.工作动态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quanzhou.gov.cn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
1.在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开,网址为:http://fgw.quanzhou.gov.cn。
2.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首页中点击本委链接。
3.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登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泉州市发改委微信公众号
3.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首页中点击本委链接查看。
4.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获取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一)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书面申请(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当面申请及咨询: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五层。
联系电话:0595—22980550
传真电话:0595—22980551
邮政编码:362000
电子邮箱:qz523xxds0551@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当面申请及咨询:市档案馆
如需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当面申请公开信息或者咨询相关申请事项,请向市档案馆递交书面申请或咨询。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庄府巷24号政府机关大院10号楼一楼查阅室
咨询电话:0595-2239089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本机关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提交网址为:http://fgw.quanzhou.gov.cn/zwgk/zfxxgkzl/ysqgk/。
2. 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从本机关网站下载《申请表》(《申请表》附后)或向本委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送交本委办公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五、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如下:
索引号 信息名称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生成日期 文号
(一)信息名称:简要描述信息内容。
(二)信息分类: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包括6个一级类别。6个一级类别分别是:人事信息、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