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泉州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规定》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2-03-26 11:52

    一、出台背景

    加强全市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范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发挥粮食应急保供作用日前,《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印发。

    主要内容

    《规定》明确我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粮食应急储运企业、粮食应急加工企业、粮食应急配送中心、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的认定条件、标准以及我市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布局。

    《规定》要求平公开、科学规范、高效便捷的原则开展我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认定和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规定》明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管理工作,对县粮食应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和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管理工作,并结合地方实际完善粮食应急保障各环节功能,建成满足当地应急需求、优化协同高效的粮食应急保障网络。进入应急状态或启动粮食应急后,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粮源调度以及储运、加工、配送、供应各环节有效衔接。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平时按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守粮食加工生产、流通、储备各项规定,接受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出现涉及粮食应急保障的重大经营情况变动的应及时报告。进入粮食应急状态或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后,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积极承担各项应急任务严格遵守《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中约定的责任义务,在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调度下,完成各项粮食应急保障任务,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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