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3月20日印发了《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泉州市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基础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泉发改规〔2026〕2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管理,依据《福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福建省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基础清单(2025年版)》基础上,结合泉州市实际,梳理形成本《泉州市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基础清单(2025年版)》。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管理工作,明确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范围,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作为设立依据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三、主要内容
市发改委梳理形成并公布《泉州市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基础清单(2025年版)》,作为全市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管理的基础依据。《清单》共41个主项,101个子项,并明确每项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设定依据及收费性质。
四、涉及范围
《泉州市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基础清单(2025年版)》规定了行政确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领域必须开展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4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东亮
联系电话:0595-229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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