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2501-2012-00001
    • 备注/文号:泉发改〔2012〕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2-22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泉发改〔2012〕26号
    时间:2012-02-22 00:00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泉州市发改委编制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通过泉州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www.qzdpc.gov.cn)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5-22980550。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主要领导一变化,马上调整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并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泉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委办公室、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发布和管理,为政府信息公开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于工作需要的人、财、物,委领导都给予支持。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及时编制了《泉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泉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本《指南》和《目录》将根据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泉州市发改委机关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和《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我委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充实完善了《泉州市发改委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重申了《新闻宣传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建立市发改委主动公开工作规则,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科室在行文时明确公开属性,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上网公开。二是建立市发改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工作方案,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受理申请、办理程序、联系方式,确保有人受理,按时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1年公开14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 管理规范和发展规划;包括年度工作总结、思路及参加“6.18”工作总结,计划报告,“十二五”规划编制等。
    2.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项目审批、年度承办事项分解、聘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情况。
    3.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包括推进重点建设项目、专项审查、为项目企业办实事等方面内容。
    4. 政府机构和人事;包括本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任免等方面内容。
    5. 其它事项;包括企业上市相关知识培训及体改座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委没有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委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收到各类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委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实际工作中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还不够深刻、把握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宣传力度不够。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下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2 . 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2011年度我委将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发改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为加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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