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2501-2014-00002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14-12-01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成绩单)
    时间:2014-12-01 00:00
    泉州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成绩单)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4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号)文件精神的工作部署,我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相关单位,对照工作要点,狠抓贯彻落实。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部署贯彻上级精神
    制定《泉州市 发改委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方案 》,按时间节点细化分解年度工作任务, 明确责任人, 对相关日常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推进 行政权力运行
    我委已认真做好承接国务院和省里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所报送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包含国务院和省里已经下放的,不包含国务院和省里已经取消的;没有出现遗漏或者错报。其中,承接国务院和省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7项﹝具体是:涉及开荒的项目;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已查明资源储量5000万吨以下规模的铁矿开发项目 ;除稀土矿山开发项目外的其他有色矿山开发项目;黄金采选矿项目;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1项(具体是: 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国家特殊规定的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等生产项目;PTA、TDI项目;磷、钾矿肥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年产3.4万吨以上纸浆项目;日产300吨以上聚酯项目;制盐项目;日处理糖料1500吨及以上项目;大学城、医学城及其他园区性建设项目;F1赛车场项目;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无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三、 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1、泉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我委联合市财政局于上半年已下达第一批引导资金1250万元,下半年第二批资金930万元。
    2、泉州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引导资金。2014年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引导资金规模总额为4256万元(包括年度资金盘子4000万元,以及扣除2013年、2014年工作经费24万元后结余的256万元)。我委联合市财政局于7月10日以泉财指标[2014]508号文下达资金2880万元,于11月11日下达了第二批市产业引导资金640万元。剩余资金736万元,(1)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4〕15号)关于“从市产业引导资金中列支300至500万元,用于奖励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项目”的相关要求,先进制造业方向结余的资金488万元转为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奖励资金,该项资金由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工作组办公室依相关规定统筹安排,计划年内完成。(2)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2014年1-4月份发展与改革工作专题汇报会议的纪要》(〔2014〕90号)关于“原则同意从产业引导资金中专门列出300万元作为6·18项目扶持经费”的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结余的资金248万元转为市级6·18 专项扶持经费。
    3、《2014年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说明》已在本网站进行公开,不再重复说明。
    四、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委积极为公众提供便利,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及时准确进行办理回复。今年来,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办结回复2件
    、存在问题 2015年工作打算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委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 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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