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0-01-03 13:08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2019年公开审批件122牵头组织开展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制定发布公开清单、拓展优化公开渠道、信息公开情况等。扎实推进住房保障、矿业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按照规定对外公开发布。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理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职责,分类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组建工作。

    按照市委编办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我委“权责清单”梳理工。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全面清理整合我委现行权责事项,区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其它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等8大类项内容,经市委编办审核后按规定对外公布。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指派专人及时跟踪相关栏目更新情况,定期通报各栏目更新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736条。同时,进一步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各科室信息专人负责制度和信息考核有关规定。2019年共通报栏目更新情况1,报送各类政务信息174条,被采用信70条。及时向市档案馆送交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133份,电子文本133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宣传栏、新闻媒体、主任信箱、在线咨询、意见征集等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件答复工作。2019年,共答复来信来访信息信130,其中,委网站咨询、主任信箱和建言献策受理41件,政府依申请公开18件,省信访系统、12345政务服务平台、领导信箱等信访7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修订《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并按要求公布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四)平台建设方面

    规范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运用,按市政府办工作部署,做好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域名变更工作等。推进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运营管理,全年共通过泉州市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88篇,设有价格行情专栏,紧密联系群众需求。同时,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的维护管理,严格按照委制定的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把内容,指定专人,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主管信息公开,指定一名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由办公室牵头,协调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机构改革后门户网站上的主要领导信息。将网站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建设重要工作内容加以推动,并列入年度绩效考评方案。同时,把微信公众号纳入委机关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准确。

    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查修订完善公务信息审批单督促各科室在拟定公文送审签发单时,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分管领导把关办公室核稿监督的方式完善公文信息审批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委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委领导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增加19

    7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7

    增加31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增加18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386

    12.82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 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不够丰富;二是在公开实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培训会等方式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各科室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二是着重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委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提高信息公开的更新频率。三是进一步拓展覆盖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使政务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四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落实,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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