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000-2021-00136
- 备注/文号:泉发改〔2021〕1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3
各县(市、区)发改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为促进项目成果对接转化,提高企业参展参会积极性,经研究,继续组织实施2021年“海创会”市级扶持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为第十九届“海创会”对接项目和参展项目。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项目成果属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技术带动作用强,具备较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三)项目具有一定的技术和设备投资规模,其中工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项目、农业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不含征地和建筑施工)。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三)项目自筹资金落实文件、银行贷款合同或银行承贷证明文件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四)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告;
(五)设备或技术采购合同(发票)、企业获奖或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项目建设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近五年无失信记录。
三、申报数量
各地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参展及签约项目优先推荐。
四、申报时限
请各地发改部门按照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并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汇总表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黄伟超 联系电话:0595-22980095
传 真:0595-22980551 邮 箱:22980563@163.com
附件:1.泉州市2021年“海创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2.泉州市2021年“海创会”项目资金申请表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泉州市2021年“海创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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