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
来源 :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3-10-01 11:33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近日,泉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激发四季度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
  《若干措施》从鼓励举办促消费活动、提振汽车消费、繁荣餐饮消费、拓展网络消费、提升展会消费、支持住房消费、扩大家装消费、拓展体育消费、壮大文旅消费、促进健康消费、激发高铁消费、提升商贸消费设施、培育新型消费、鼓励绿色消费、优化消费环境等14方面制定17条政策措施,通过补贴和让利的形式,叠加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庆节日效应,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经济复苏向好发展态势。
  稳定大宗商品消费
  举办汽车下乡促销、家电节和家具节活动,给予新车购置补贴,发放家装家居产品消费券,提振汽车、住房、家具消费。积极倡导“带押过户”模式,鼓励个人办理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落实“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引导客运、普通货运使用新能源车。
  做热传统消费
  围绕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举办线下促消费活动,推动泉州优品销售,举办大型展会、微展会、企业订货会,提升展会消费。举办“新闽菜”各类活动,鼓励各类“闽菜馆”特色美食街(城)经营发展。
  促进“文旅体”消费
  从“有”到“优”,满足消费者新型消费需求,推动商圈、商业街区进行智慧化改造。大力举办旅游节、文化节、美食节、音乐节、演唱会、体育赛事等活动,培育各类具有泉州文化元素特色文旅演艺业态。
  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设施
  线上方面,不断拓展网络消费,举办产品直播选品会、直播节线上促销活动,对行业垂直电商平台、企业自建独立站等各类电商平台,给予资金奖补。线下方面,推动商圈、商业街区进行智慧化改造;鼓励绿色消费,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建设和完善。交通配套方面,加快推动泉港、泉州东和泉州南高铁站点配套城市道路、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持高铁当日票可享受当天公交免费和国有运营景区门票半价优惠。加速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补齐短板,到2023年底,建成充电站770座、公用充电桩8500根。鼓励景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交通服务区、酒店等建设“闽菜馆”。
  优化消费环境
  加大消费金融支持,创新推出差异化的新业态特色金融产品,丰富线上金融产品供给,提高泉州本地小额消费类贷款发放量。推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为餐饮、文旅等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和风险分担。创新推进“新市民圆梦桥”专项行动,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打造新市民金融服务生态圈。规范公平消费环境和秩序,开展靶向商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开展生产经营者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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