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申报指南来啦→
来源 :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4-08-16 10:52 浏览量:

  为持续做好我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提升产教融合实训水平,加强产教衔接精准度,近期将启动新一批市级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遴选工作。

  一、申报对象

  1.申报类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联合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学校,面向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重大技术技能需求,通过校企合作,以企业为主导建设服务自身员工和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行业企业的生产性产教一体、实训实践的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

  2.申报主体:重点园区、企业。

  二、申报要求

  1.企业主导建设的实训示范基地要包含企校合作,能够提供校企合作协议。企业为行业龙头或具有行业影响力企业,具有行业示范引领效应。

  2.基础设施。实训基地的实训场所应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对接行业企业技术标准,按照企业实际生产场景、工艺流程的要求进行建设,配足配齐生产性实训设备,基地应设置在院校以外的场景。

  3.实训设备。实训基地应面向泉州市重点产业集群的某一个,配置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实训设备,达到当前行业企业先进水平,能开展生产性实训、承担技能竞赛、进行工艺改造和技术研发等。实训基地应配备能够体现产业典型生产工艺的生产线,并能够满足学员的工程训练。

  4.实训资源。实训课程体系适应不同需要、针对性强;实训教材体现职业标准、反映新技术、新工艺;建有与实训内容相配套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库。

  5.实训环境。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安全设施设备符合有关规定,并配备必要的视频监控系统;实训场所布局科学合理,体现现代企业生产、服务的真实场景;建立环保规章制度,符合环保要求,并有节能降耗措施。

  6.实训队伍。应在企业设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教学团队人数不少于20人(家政行业企业不少于10人),其中“双师型”教师占比应不低于3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以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或者县(区)级以上技能大师、工匠或者市级以上技术能手占比达30%以上。

  7.技能培训。每年开展学生实训不少于1000人日(家政行业企业不少于500人日),每年开展教师培训不少于100人日(家政行业企业不少于50人日),每年面向社会人员及企业员工培训不少于500人日(家政行业企业不少于250人日)。

  8.功能定位。紧密对接泉州重点产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与本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相衔接,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制定明确建设发展方案,持续拓展基地功能,面向职业学校、企业和社会提供学生实训、师资培训、技能竞赛、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产品生产、技术研发等多种公共服务。

  9.运营机制。创新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多方合作共建模式,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具有规范的教育教学管理、培训管理、安全保障、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规章制度;有完备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体制、工作规程和考核评价办法。

  10.发展保障。建立政府财政支持、自主运营收益和多元化融资相结合的良性运转机制,满足基地基础建设、设备维护更新等可持续发展需求。

  11.优先支持与园区需求对接紧密、合作模式成熟、对园区发展起推进作用的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泉州市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建设申报书》《泉州市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项目汇总表》(附件1、2),并对照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其中,市、区有关部门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由市发改委审核,企业申报主体由所属县(市、区)发改、教育、工信、人社部门进行初审后,由县(市、区)发改部门统一汇总后将申报材料(附件1、2)上报至市发改委。

  2.遴选认定。自主申报完成后,市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比较教育与产业基础、行业优势、企业状况、培训能力等方面,综合研究确定最终名单,经公示后,认定并公布泉州市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名单。

  四、申报时间

  本批申报项目材料报送截止至2024年9月2日。(咨询电话:0595-28381325)

  五、支持政策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享受《试点方案》中的支持政策,被认定为我市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的项目,优先纳入泉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优先推荐纳入国家、省有关计划以及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省实训基地等评优评先活动等。对经认定的示范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按评定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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