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300-2022-00192
    • 备注/文号:泉发改〔2022〕2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5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时代进一步推动福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责任分解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2-08-15 15:1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进一步推动福建省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革命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省政府印发了《新时代进一步推动福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委对《实施方案》进行责任分解,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职责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新时代进一步推动福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责任分解表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8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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