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200-2025-00058
    • 备注/文号:泉发改函〔2025〕9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1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7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5-05-21 17:33

      泉发改函〔2025〕98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77号建议的答复

    黄金顺代表:

      《关于完善规范泉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377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委会同市工信局、资源规划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数据管理局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服务保障,对推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您的建议对推动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截至2024年底,我市汽车保有量216.44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9.12万辆,占比8.84%,渗透率达71.26%(每销售10辆汽车,就有7辆新能源汽车);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13464个、私人充电桩61986个,实现所有乡镇及高速服务区充电站全覆盖,中心市区已形成1.2公里充电服务半径生态圈,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车出行充电便捷度显著提升。

      一、统筹发展规划

      (一)优化充电网络布局

      2024年3月,我市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开发区、台商区)实施《泉州市中心市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0年)》(泉发改〔2024〕59号),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成果纳入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进一步规范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充电基础设施选址符合土地利用、城乡规划,选址合理、建设有序。

      (二)推进农网延伸覆盖

      强化农村电网规划与乡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衔接、有效管控站址廊道空间,保障站址廊道资源。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延伸覆盖,保障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并网和日常运行需要。在充电桩建设用电业扩报装方面,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深化“三零三省”“联网通办”等举措,优化农村居民个人充电桩报装模式,坚决落实农村自建房报装资料减免要求,在无物业单位的县乡社区、自然村建设充电桩,免收取允许安装证明,在宅基地房前屋后建设充电桩,免收取车位使用权证明。

      二、加强协同推进

      (一)建立市县协调机制

      市级层面由市发改委落实牵头责任。协调市工信局、住建局、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解决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建设任务。国网泉州供电公司负责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在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优先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及时接入和可靠供电。充电运营企业要完善运维体系,承担充电设施安全、电源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责任。

      县级层面由市工信局落实牵头责任。指导县级工信部门在属地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加强部门联动:一是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协同电网企业完善配套设施;二是重点支持本地充电设备制造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有关企业参与充电设施智能化改造;三是配合国资部门探索PPP合作模式,优先在中心城区停车场、交通枢纽站、产业园区等19个重点区域布局公共充电站。

      (二)构建产业生态体系

      近年来,市国资委积极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依托市能源集团推进“四个一”建设(一个APP、一张网络、一个协会、一个超充站),着力打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体系,推动新能源产业协会组建,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补强补齐新能源行业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促进我市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提升全产业链市场竞争力。

      目前,市能源集团已与我委对接,梳理全市新能源企业名单,并开展前期意向咨询,同步成立协会筹备工作小组,推进协会前期组建的各项工作。市工信局将配合市能源集团,发动本地充电设备制造企业踊跃参与协会组建工作,加入协会与产业链企业协同发展;支持我市企业建设“电动福建”平台运营项目,并给予补助;推动国网泉州供电公司积极做好充电桩平台衔接工作,共同完善全市新能源充电产业生态圈。

      协会组建后将围绕行业信息发布与研究、企业培训与人才交流、政策倡导与合作对接、品牌宣传与市场推广、资源共享与项目合作等内容开展,不断推进泉州市能源转型及可持续发展取得成效。

      三、争取资金支持

      (一)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2025年2月20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以财办建〔2025〕3号文,组织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市财政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积极推动惠安县、泉港区联合申报试点。2025年4月3日,惠安县—泉港区成功入选全国试点县,当前我市已收到该项目预拨奖励资金3960万元。试点建设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有效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促进县域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二)“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

      根据《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闽工信规〔2023〕4号)、《福建省“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市积极推广集中式“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建设(配置800千瓦时以上储能电池、充电桩达、单枪最大输出180千瓦以上)。2024年10月8日,泉州市充电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泉州大道光储充检超级充电站”入选省“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建设项目,取得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

      四、全市充电一张网建设

      为统筹推进泉州智慧城市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平台搭建,市数据管理局于2022年5月发布《泉州市智慧城市专项规划》,明确“布局泉州智慧能源建设工程,加大建设多功能“互联网+”充电设施的力度,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

      充电一张网服务平台旨在聚合全市充电设施资源,建立统一的监管和运营体系,满足政府对充电基础设施的监测、预警、智能分析等需求,为发展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主要包括:市级APP/小程序、监管平台政府侧管理功能、监管平台企业侧服务功能、充电运营平台、充电车主端充电桩接入设计等功能模块。目前,市能源集团已完成充电“一张网”服务平台的建设并投入运营,该平台包括充电运营及监管两部分。充电运营部分已与多家头部充电运营企业实现互联互通,现累计接入充电站92座、充电桩1315台,累计充电6468万千瓦时,在线注册会员超3.8万人。监管部分已与省平台完成数据对接迁移以及平台框架搭建,待嵌入相关审批流程后即可开放补贴申请权限。

      目前,市数据管理局已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十五五”数字泉州专项规划,明确“分阶段建设目标并制定科学化长期规划,强化数字化统筹管理”;推进全市充电一张网服务平台建设,在项目可研立项前期阶段指导做好与省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国网电动汽车泉州公司充电平台的衔接工作,通过政策解读、资金申报指导等保障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激发市场参与动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李程

      联 系 人:林燮

      联系电话:0595-22980378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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