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200-2025-00032
    • 备注/文号:泉发改函〔2025〕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3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102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5-04-03 16:50

      泉发改函〔2025〕34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102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用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2025102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持续打好“强引擎、建载体、铸链条、提存量、拓增量、优环境”组合拳,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我委立足推动产业链优化提升,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严把项目准入。严格项目审查、审核,把好产业入口关,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和有关产业发展政策,强化项目准入管理。对新建项目进行全面审查,杜绝新上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严格开展节能审查。会同市工信局等部门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及相关工作。

      二、加强招商对接。聚焦强链补链,持续推进“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专项工作,加速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如石化产业围绕C2、C3、C4/C5、芳烃产业链优势,策划招引高成长性、高附加值的化工新材料项目;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绘制覆盖上下游关键环节的全市招商产业链图谱,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新赛道开展精准招商。

      三、强化要素保障。强化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土地要素保障,委托中咨公司、石规院等开展土地和产业规划课题,研究要素保障路径和产业发展思路。开展泉港、泉惠石化园区项目节地评价分析,指导园区最大程度实现土地集约利用,把握好近、中、远期新项目供地需求。

      四、提升用地效益。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促进园区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工业用地效率和效益。泉惠石化园区率先探索出台《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方案(试行)》,通过“提前告知、正式认定、加强整改、有序处置”等流程,依法清退产出效益低且提升无望的低效、“僵尸”企业。对清理盘活出来的低效土地和厂房,按照节约集约原则,由政府先行收储,优先供应给效益高的企业,用于增资扩产或合理安排新产能新项目。

      下一步,我委将严把新项目准入门槛,着力引进产业带动型、科技创新型、生态环保型项目。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改造升级高耗能、高污染、效益低的传统产业,支持发展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的现代制造业、新兴产业。

      领导署名:陈招平

      联 系 人:王守松

      联系电话:0595-28228918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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