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4-00154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4〕8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8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惠安东园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4-10-28 11:52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泉州惠安东园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的请示》(泉电发展〔20243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泉州市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泉发改〔2023162号),为解决东园变主变重载、设备老旧等问题,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泉州惠安东园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代码:2409-350500-04-01-310708)。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安东园110千伏变电站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仑山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远景2×50兆伏安,现状31.5+50兆伏安,本期在原站址内将1号主变由31.5兆伏安增容为50兆伏安。

    四、项目总投资为93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8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项目股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闽〔2018〕泉州台商投资区不动产权第0003174号);

    2.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泉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0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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