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4-00176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4〕8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3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平小杞水电站改接工程(泉州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4-11-13 16:06

    漳平市汇沣水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漳平小杞水电站改接工程(泉州段)的请示》(汇水字〔202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漳平小杞水电站送出线路运行可靠和关联泉州电网网架稳定,彻底解决老旧及远距离线路高线损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安溪县自然资源局批复意见,同意建设漳平小杞水电站改接工程(泉州段)(项目代码:2410-350500-04-01-470567)。

      项目单位为漳平市汇沣水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泉州市安溪县福田乡,具体路径按照安

      溪县自然资源局审定同意的路径方案实施(安自然资函〔2024〕

      142号)。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11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5.65公里,新建通信光缆5.8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为81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63.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项目股东:漳平市汇沣水电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安溪县福田乡人民政府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事项,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小杞水电站改接接入系统110kV配套线路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安自然资函〔2024〕142号);

      2.经安溪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福田乡人民政府和福建省安溪丰田国有林场等部门和单位审定的工程路径图;

      3.安溪县福田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泉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4.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出具的《漳平华口水电站并网接入龙岩(漳平)电网协调会议纪要》(〔2015〕2号);

      5.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漳平小杞水电站改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的函》(闽电函〔2018〕25号);

      6.福建闽电电力技术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漳平小杞水电站改接入系统设计的评审意见》(闽电咨规〔2018〕7号);

      7.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2023)闽08 执网拍101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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