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5-00026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5〕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4
晋江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电力配套工程(一期)项目的请示》(晋芯海〔202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企业顺利投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批复意见,同意建设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电力配套工程(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503-350500-04-01-460924)。
项目单位为晋江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110kV东石变电站出线、线路途径东升路、兴东路、伞都大道沿原有/新建管道敷设电缆至南翼新区开闭所内。具体路径按照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审定同意的路径方案实施(晋自然资函〔2025〕43号)。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供电企业向客户提供双回路三相交流50赫兹电源,第一路电源为主供电源接电点:110kV东石变I段备用开关间隔(暂命名)引接电源至客户新建#1开闭所901进线柜供电,新建ZC-YJV22-10-3*400高压电缆5629m,埋地敷设;第二路电源为备供电源接电点:110kV东石变II段备用开关间隔(暂命名)引接电源至客户新建#2开闭所902进线柜供电,新建ZC-YJV22-10-3*400高压电缆5634m,埋地敷设;第三路电源为主供电源接电点:10kV白沙线伞都I支线新建环网柜引接电源至客户#2开闭所901进线柜供电,新建ZC-YJV22-10-3*400高压电缆450m,埋地敷设。以及业扩配套工程,10kV白沙线伞都I支线#55杆旁新建1#环网箱。跨越水渠段工字钢设置于两侧水泥墩上,设排管支架过桥。
四、项目总投资为2799.9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699.9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项目股东:晋江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事项,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电力配套工程(一期)项目规划意见的复函》(晋自然资函〔2025〕43号);
2.晋江市水利局出具的《关于<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电力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意见>的复函》;
3.晋江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电力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意见的复函》;
4.经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审定的工程路径图;
5.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6.中图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确认的《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电力配套工程(一期)项目申请报告》。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并根据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晋江市水利局、晋江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意见完善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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