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5-00047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5〕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9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泉州市区(2025年度第一批)北泉线等37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核准的函》(泉电函〔2025〕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增强泉州市区电网供电能力,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泉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复意见,同意建设泉州市区(2025年度第一批)北泉线等37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代码:2503-350500-04-01-775158)。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泉州市区(2025年度第一批)北泉线等37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主要建设在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的各街道、乡镇,具体路径按照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定同意的路径方案实施(泉资规函〔2025〕51号)。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总规模为包括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358公里,配变容量246.8兆伏安,开闭所20座,环网柜289座。
四、项目总投资为7736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项目股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事项,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泉州市区(2025年度第一批)北泉线等370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明细表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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