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5-00086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5〕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4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惠安百崎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5-07-14 16:17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泉州惠安百崎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的请示》(泉电发展〔2025〕1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泉州市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泉发改〔2023〕162号),为满足泉州台商投资区福建烯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专用变的接入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泉州惠安百崎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506-350500-04-01-670202)。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百崎220千伏变电站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莲埭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在220千伏百崎变电站扩建110千伏烯石间隔1个;

      2.建设相应通信及二次系统工程。配置1套10Gb/s光端机、2块622Mb/s光接口板,新建通信光缆0.4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为34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6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项目股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闽〔2020〕泉州台商投资区不动产权第0001776号);

      2.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泉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3.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泉州深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六个项目建设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备案通知书》(泉稳评备〔2025〕017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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