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5-00088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5〕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4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泉州石狮红梁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的请示》(泉电发展〔2025〕18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泉州市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泉发改〔2023〕162号),为满足石狮市鸿山镇伍堡工业区负荷快速增长需求,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泉州石狮红梁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506-350500-04-01-446184)。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石狮市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石狮红梁110千伏变电站位于石狮市鸿山镇西墩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远景3×63兆伏安,现状2×63兆伏安,本期扩建1×63兆伏安。
2.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14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29.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项目股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石狮市供电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石狮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闽〔2019〕石狮市不动产权第0004936号);
2.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泉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3.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泉州深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六个项目建设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备案通知书》(泉稳评备〔2025〕017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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