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6-00050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6〕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7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电力配套工程(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6-05-27 09:40

    晋江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电力配套工程(二期)项目的请示》(晋芯海〔20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企业顺利投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批复意见,同意建设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电力配套工程(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605-350500-04-01-369731)。

      项目单位为晋江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拟建的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电力配套工程(二期)项目位于晋江市东石镇,具体路径按照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审定同意的路径方案实施(晋自然资函〔2026〕360号)。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开闭所备用电源改线,由110kV龙江变电站备用间隔引接敷设至1-3#楼1#开闭所,长度为2317米;2#开闭所主供电源部分改线,由110kV龙江变电站至伞都大道南侧10kV后兴线#24杆,通过新建G01井做电缆中间接头,接原线路,长度为1874米;3#开闭所主供电源利用原有1#开闭所备供电源线路,110kV仁和变至跑马北路(院士路)段为原有电缆,于跑马北路(院士路)新建G02井做电缆中间接头,电缆沿跑马北路(院士路)敷设至3#开闭所,长度为668米;3#开闭所备供电源新建,110kV龙江变电站备用间隔引接,电缆沿伞都大道及跑马北路(院士路)敷设至3#开闭所,长度为2957米。电缆沿现有园区电力管网敷设。

      四、项目总投资为3254.9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813.7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项目股东:晋江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事项,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一)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电力配套工程(二期)项目路径方案意见的复函》(晋自然资函〔2026〕360号)。

      (二)经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和南翼高新区(晋江)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和部门审定的工程路径图。

      (三)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泉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四)中共晋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电力配套工程(二期)项目〉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编号:晋稳评备20260401)。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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