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泉发改规〔2026〕1号
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局,台商投资区科经局,泉州开发区科经局: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市发改委名义单独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由市发改委牵头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3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于2026年2月3日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见附件1);
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见附件2)。
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380号
